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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需要缴遗产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18:40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区域对死者留下的遗产交税,国外有时称为“逝世税”。那么遗产需求缴遗产税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我们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南区国税局表明,被承继人逝世后所留传之产业应课徵遗产税,至于完纳遗产税后,承继人世怎么分配遗产,并不发作课徵赠与税的问题,但被承继人逝世前对承继人中一人所为之赠与,除应课徵赠与税外,该受赠人于被承继人逝世后,再将受赠产业无偿移转予其他承继人,非属遗产分配,仍应对移转产业人课征赠与税。
该局辖区甲君于92年1月20日逝世,生前于91年间将其一切2笔土地赠与承继人乙君,并处理过户挂号,甲君逝世后处理遗产切割挂号时,亦协议该2笔土地属乙君一切。嗣乙君于95年获得该等土地之徵收补偿款660余万元,却无偿分配予其他承继人,国税局乃核认係赠与行为,除核定赠与税60余万元外,又因超越赠与税免税额,未依法处理赠与税申报,而按核定应交税额处1倍罚锾,乙君不服,饯别行政救助程序,仍经高雄高级行政法院判定败诉。
高雄高级行政法院判定略以,甲君既将该等土地赠与乙君,即属乙君一切;况纵认该土地为甲君逝世时之遗产,然依不动产切割协议书,一切承继人等已就甲君所遗之不动产为分配,是该土地被徵收时,已是乙君一切,难认係属甲君之遗产。其将获得补偿金给予其他承继人,经其他承继人允受,而未给付对价,即为无偿之恩惠给予,此已构成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条之赠与,且乙君未依限处理赠与税申报,纵非故意,亦有过错,故国税局据以核定赠与税,并处罚锾,即无不合。
国税局唿吁交税义务人,被承继人生前已将其一切土地赠与承继人,该产业即属受赠之承继人一切,其于嗣后再将受赠土地之徵收补偿款无偿给予其他承继人,则为另一法律行为,仍应核课赠与税,请特别注意,避免徵纳两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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