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17:01
发布部分:广东省发布文号: 各上市公司: 为了进一步标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行为,进步上市公司信息发表质量,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本所特拟定《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暂时布告格局指引》第1-14号(以下简称《格局指引》),自2002年3月12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1、本次发布的《格局指引》共包含了《上市公司收买、出售财物及债款重组布告格局指引》等14个详细类别的布告格局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安排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其内容和关键,严厉依照《格局指引》的要求及时、精确、完整地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2、为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的标准办理,自2002年3月12日起,各上市公司应当对其揭露发表的布告(包含定时陈述和暂时陈述)进行接连编号,并依照《格局指引》的要求发表。布告编号以一个年度为计算单位,对该年度对外发布的布告按发表时刻次第进行编号。例如:某一上市公司2002年3月12日发布的年度陈述为该公司2002年第2份揭露发表的布告,则该布告的编号应为:“2002-002”。 3、为了协助上市公司认真履行《格局指引》,本所一起还在巨潮网站(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上市公司联络”中发布了每个详细的格局指引所触及的报备文件及注意事项,请参照履行。 特此告诉。 2002年3月8日 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暂时布告格局指引 目录 第一号:《上市公司收买、出售财物及债款重组布告格局指引》 第二号:《上市公司相关买卖布告格局指引》 第三号:《上市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施行布告格局指引》 第四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举行告诉格局指引》 第五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布告格局指引》 第六号:《上市公司对外(含托付)出资布告格局指引》 第七号:《上市公司为别人供给担保布告格局指引》 第八号:《上市公司改变征集资金用处布告格局指引》 第九号:《上市公司股票买卖反常动摇布告格局指引》 第十号:《上市公司弄清布告格局指引》 第十一号:《上市公司严重诉讼、裁定布告格局指引》 第十二号:《上市公司配股获准布告格局指引》 第十三号:《上市公司改变证券简称布告格局指引》 第十四号:《独立董事提名人及提名人声明布告格局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