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13:30广州市住宅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称:从7月1日起至6月期间,单位及个人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上限将从20%调至12%,最低仍为5%。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薪酬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2015年平均薪酬的3倍即20292元。
给谁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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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从2016年7月1日开端,广州公积金将实施新规则,详细如下:
1、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份额上限由20%降至12%
2、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份额下限坚持不变,仍为5%
3、详细缴存份额由单位和个人自行挑选
4、个人缴存份额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份额,缴存份额取1%的整数倍
5、缴存基数不能低于广州现行最低薪酬1895元,原则上不高于20292元
6、职工缴存基数等于1895元的,单位应按规则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经职工自己赞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避免缴
7、职工月平均薪酬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越33820元,且须按税务部分规则交税
缴存上限降了,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薪酬的5倍下降到3倍。受影响最大的,便是一些平常福利较好的人群,包含一些独占国企、金融机构的职工。
以单位福利较好、月薪7000元的职工为例,按其个人和单位缴存份额都到达上限来核算,其每月最多能缴存的公积金(个人缴20% 单位缴20%),将从2800元(7000元×20%×2)下调至1680元(7000元×12%×2)(疏忽个税不计),降幅达40%。
为何会调整?
此次调整与国家的新规则有关。本年4月,住建部等多部分发出通知:从本年5月1日起,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阶段性恰当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凡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高于12%的,一概予以标准调整,不得超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