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04:08
所谓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议将其债务悉数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通过债务转让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以为:债务转让不管主体、客体,仍是内容、方式均应遭到约束。
榜首、主体方面的约束。《合同法》第79条规则了合同债务能够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约束,因而,能够理解为:债务人不管性质怎么,方式怎样,都能够依据自己的志愿处置债务。
第二、客体方面的约束。合同的客体能够是物,也能够是行为,还能够是智力效果。但合同债务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能够被替代或替代,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替代或被替代,像与行为人的诺言、技术、才能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假如由他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意图。
第三、内容方面的约束。依据合同自在准则,当事人能够在缔结合同时或缔结合同后特别约好,制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力,只需此约好不违背法令的制止性规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发生法令效力。任何一方违背约好而转让合同权力,将构成违约行为。因而,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好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力,不得转让。
第四、方式方面的约束。《民法通则》第91条规则,按照法令规则应由国家同意的合同,债务人在转让权力时,有必要通过原同意机关同意。原同意机关对债务的转让不予同意的,转让无效。
以上四点阐明,债务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力,但是在行使该权力时,要遭到许多条件的约束,要想使债务转让具有法令效力,得到法令保护,应确保债务转让的合法有用。
榜首、主体方面的约束。《合同法》第79条规则了合同债务能够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约束,因而,能够理解为:债务人不管性质怎么,方式怎样,都能够依据自己的志愿处置债务。
第二、客体方面的约束。合同的客体能够是物,也能够是行为,还能够是智力效果。但合同债务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能够被替代或替代,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替代或被替代,像与行为人的诺言、技术、才能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假如由他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意图。
第三、内容方面的约束。依据合同自在准则,当事人能够在缔结合同时或缔结合同后特别约好,制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力,只需此约好不违背法令的制止性规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发生法令效力。任何一方违背约好而转让合同权力,将构成违约行为。因而,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好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力,不得转让。
第四、方式方面的约束。《民法通则》第91条规则,按照法令规则应由国家同意的合同,债务人在转让权力时,有必要通过原同意机关同意。原同意机关对债务的转让不予同意的,转让无效。
以上四点阐明,债务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力,但是在行使该权力时,要遭到许多条件的约束,要想使债务转让具有法令效力,得到法令保护,应确保债务转让的合法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