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胎儿有姓名权名誉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5 17:58
在我国胎儿是有继承权的,可是胎儿所具有的权力和天然人是不一样的,那么胎儿是否有名字权和声誉权?我国的相关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为了协助咱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胎儿有名字权声誉权吗
胎儿没有名字权声誉权。名字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议、运用、改动自己名字的权力。法令规则,关于干与、盗用、冒充别人名字的行为,应追查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法人的称号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决议、运用、改动自己的称号,并扫除别人干与、盗用、冒充的权力。法令规则.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运用、依法转让自己称号的权力。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本身特性所体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取得社会公平点评的权力。品格权的一种。人的声誉是指具有品格尊严的名声,是品格的重要内容,受法令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声誉不得危害。凡损坏别人声誉,危害别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声誉权的侵略,行为人应负法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 一百一十条规则:“天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字权、肖像权、声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力。” [1] 公民的声誉权遭到损害了,有权要求中止损害,恢复声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负、自爱的安全利益供给法令保证。有权保护自己的声誉免遭不正当的降低,有权在声誉权受损害时依法追查侵权人的法令责任。我国《民法总则》榜首百一十条明确规则了天然人享有声誉权。它为人们自负、自爱的安全利益供给法令保证。声誉权首要体现为声誉利益支配权和声誉保护权。咱们有权力用自己杰出的声誉取得更多的利益,有权保护自己的声誉免遭不正 当的降低,有权在声誉权受损害时依法追查侵权人的法令责任 。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也规则法人、非法人安排也享有声誉权。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答复能够得出,胎儿并没有名字权和声誉权,名字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议运用改动自己名字的权力,而声誉权是天然人才具有的,胎儿并不归于公民也不归于天然人,如果您还有相关法令咨询能够致电听讼网在线律师回答。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