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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9:56
在刑事诉讼中受害人能够提起刑事顺便民事诉讼,要求取得相应的民事补偿职责。在法院作出判定之后许多民事判定书是能够请求强制实行的,那么,刑事顺便民事判定能否请求强制实行?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什么是强制实行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气,依据发作法令效能文书清晰详细的实行内容,强制民事责任人完结其所承当的责任,以确保权力人的权力得以完成。发作法令效能的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定书、完成担保物权判定、承认调停协议判定、付出令等。它们一经收效,责任人即应主动实行。如拒不实行,权力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提出请求的权力人称请求人,被指名实行责任的人称被实行人。
依据相关法令规定,刑事顺便民事判定能够请求强制实行,刑事顺便民事判定书请求强制实行的程序与一般民事判定强制实行是相同的。
刑事顺便民事判定书请求强制实行的程序
(1)请求
发作法令效能的民事判定、判定以及刑事判定、判定,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实行员实行。对依法建立的裁决组织的判定,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务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公证债务文书确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判定不予实行,并将判定书送达两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实行行为违背法令规定的,能够向担任实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当事人、好坏关系人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15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判定吊销或许改正;理由不建立的,判定驳回。
(3)请求复议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对判定不服的,能够自判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超越六个月未实行的,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检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必定期限内实行,也能够决议由本院实行或许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实行。实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实行标的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十五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判定间断对该标的的实行;理由不建立的,判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判定不服,以为原判定、判定过错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定、判定无关的,能够自判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
实行员接到请求实行书或许移送实行书,应当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实行,逾期不实行的,强制实行。被实行人不实行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并有或许藏匿、搬运产业的,实行员能够当即采纳强制实行办法。
因而,刑事顺便民事判定书能够请求强制实行,当法院作出判罚之后被告假如没有依照判定书进行实行原告能够依据相关法令依据请求强制实行。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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