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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权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6 12:05

电子版权托付署理合同范本
甲方(托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署理方):北京市立显达信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路61号519室
电话: 010-68872910
一、甲方将其具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达权)的图书 等共部(详见第三条)托付给甲方独家署理。署理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年(以最终一年当年电子版权运用收入最终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署理内容如下:
1.推行和开发甲方所托付的电子版权。包含:与北大方正网络工作传达部、清华同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我国墨客、我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书公司和数字图书馆组织协作,以各种技能格局制造和出售上述作品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协作,对甲方所托付的信息网络传达权进行开发利用,完成其价值增值。
2.甲方托付乙方独家署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运用方进行相应的商洽、签定合同等事宜。一切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存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计算方法、出售数量、出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刻均以电子版权运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好的计算记载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运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存案。
4.乙方有义务经过各种技能和计算调查手法,独立验证电子版权运用方所供给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一起,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书范畴的合法运用状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商洽,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状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时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整体运用和推行状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署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运用收入依照乙方与运用方签定合同所规则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法,归甲方一切;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法: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运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运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确保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确保甲方所供给的电子文档不被不合法运用,维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一切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供给所具有作品的电子文档和书本以便乙方制造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具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达权)承当相应职责,并应确保所供给的文档契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自行担任所供给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略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胶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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