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19:09现发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约束进出境物品表》,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实施。我署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一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制止、约束进出境物品表的布告》一起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止进出境物品表
一、制止进境物品
1、各种兵器、仿真兵器、弹药及爆破物品;
2、假造的钱银及假造的有价证券;
3、对我国政治、经济、文明、品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达疾病的食物、药品或其它物品。
二、制止出境物品
1、列入制止进境规模的一切物品;
2、内容触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相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宝贵文物及其它制止出境的文体;
4、濒危的和宝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衍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约束进出境物品表
—、约束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讯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宝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衍资料;
4、国家钱银;
5、海关约束进境的其它物品。
二、约束出境物品
1、金银等宝贵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钱银;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讯保密机;
5、宝贵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约束出境的其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