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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6:17
协议离婚需求哪些证明资料
一、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起;不一起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许常住户口簿丢掉,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二)自己的结婚证;
(三)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非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明资料
处理离婚挂号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则的证件、证明资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华裔、外国人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游览证件。
三、受理离婚挂号请求的条件
(一)婚姻挂号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两边一起到婚姻挂号处提出请求;
(三)两边均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两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起的定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挂号机关或许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布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相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标准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则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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