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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能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业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00:34

为完善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展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掩盖规模,处理有关前史遗留问题,2018年3月9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相关人员归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告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契合哪些条件能处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业务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契合哪些条件能处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业务?
具有我省户籍,未收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本着自愿准则,以个人身份经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1、1998年9月30日曾经曾在我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
2、2007年12月31日曾经,我省地方政府各级机关、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安排运用的各类编制外人员(村居两委、被征地农人不包含在内)。
3、2018年7月1日前退出现役未挑选自主择业安顿方法的复员退伍军人。
4、因各种原因脱离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含中心在黔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
二、契合条件的人员到哪里处理参保手续?
契合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应仔细阅览了解方针,到户籍地点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请求处理补缴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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