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事件引发名誉权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10:49义乌一企业申述周正龙、关克侵略名誉权胶葛
听讼网浙江频道1月15日电 (记者傅丕毅)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1月14日别离受理了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诉“华南虎”拍照者周正龙与陕西省林业厅宣扬中心主任关克名誉权胶葛案件。
原告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包装、装潢、印刷的企业,2004年从义乌市鑫龙彩印有限公司别离。其诉状称:2001年,义乌市鑫龙彩印有限公司与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签定《租片合同书》,租借全景公司图片四张,其间包含山君图片一张,并取得了该图片的出版发行权。威斯特公司从鑫龙公司别离后,获得了没有出售完的山君年画。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告在陕西省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并发布周正龙拍照的华南虎相片后,很多网友开端质疑相片的真实性,有网友将原告的年画上传至网上。
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为,周正龙和关克在这以后的一些言辞被多家媒体转载后侵略了原告的名誉权。公司在向法院递送的诉状中说,周正龙在承受《新京报》记者就“年画”采访时表明“是他们照着我的山君画的”;在承受《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明“浙江的这个企业快关闭了,它便是想欺压我,他们觉得我这个农人好欺压”,并表明现已向警方告发年画厂商"用年画栽赃栽赃自己"。关克在承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明“这是一张PS得很可笑的假相片”,并经过自己的博客宣布了《华南虎相片技能剖析》一文,文章中称“年画是以周正龙的相片为原型PS制作而成”。
为此,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向法院要求两被告揭露抱歉,消除影响,并别离补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和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