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被人冒领,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12:46案情简介:
陈某退休在即,想到年轻时在某保险公司买过的一份养老保险,能够成为自己退休后的日子保证,就到该保险公司进行查询,可保险公司却说该保单现已退保,当年的合同也现已免除。陈某一下就蒙了,合同还没到期怎样就退保了?想到这几年交的血汗钱就这么不知去向了,为讨回公道,陈某随即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陈某早在1998年7月就在某保险公司买过一份养老保险,并交纳了保险金6.5万元。眼看就要到退休的年纪了,陈某便在2013年7月去该保险公司查询并承认,没想到,保险公司挂号资料却显现陈某的保单在2006年12月就现已处理了退保,并取走了退保金7.3万元。陈某说:“我看过那退保单上的笔迹,必定不是我签的,还有那身份证上的相片也不是我自己。”而保险公司人员却不予理睬。陈某以为保险金被冒领是保险公司渎职所形成的,除要求补偿经济丢失8000元外并持续实行保险合同,但屡次与该保险公司交流,均未得到任何呼应,只好诉至法院。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在2006年11月,见陈某自己持身份证原件前来处理挂失,次月就处理了退保手续并取走了退保金7.3万元,有退保单为证,不可能有误,并且保险合同现已停止,故无需承当任何职责。但经判定,陈某的笔迹与其时退保单上的笔迹的确不同,身份证上的相片也与陈某自己相差甚远,这张保险公司口中的身份证原件也是冒领人假造的。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该保险公司存在未核实投保人信息,存在过错,应承当陈某的部分丢失。经法院当庭调停,该保险公司也赞同补偿陈某经济丢失4500元,并乐意持续实行与陈某的保险合同,至此胶葛得以化解。
法官提示:
在像银行、保险公司此类有金钱买卖的当地,广阔市民在处理事务时要留个心眼,以防自己的信息被不法分子盗取后形成经济上的丢失。尤其是老年人,最好是在子女的陪同下进行,当只身一人时能够恳求工作人员的协助。假如发作产业丢失等问题,一定要马上挂失并寻求法令协助。此外,作为事务经办方,一定要严厉事务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以保证客户产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