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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为客户免费送货的员工受伤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19:24
张某在刘某开办的家电门市部购买洗衣机后,刘某按事前的约好,免费用车将这些家电运送到张某家中。不料,刘某在回来家电门市部途中发作交通事故,构成右腿破坏性骨折,其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10级伤残。刘某出院后,屡次要求张某补偿部分丢失,张某以为,免费送货是其与刘某签定的家电生意合同的一项内容,刘某在实行合同职责时发作交通事故与自己无关。刘某所以诉至法院,以其与张某之间构成的是无偿帮工联系为由,要求张某补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力抚慰金等1.5万余元。法院审理后,没有支撑刘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定见:职责帮工通常是指帮工人为了满意被帮工人出产或日子需求,不以寻求酬劳为意图,自愿、无偿地为被帮工人供给劳务,并按被帮工人的意思在必定时间内完结某项作业效果的行为。但“免费送货”是商家为了促销而遍及选用的一种商业手法,并不是针对任何需求协助的人,而是以客户购买其产品为前提条件的,其意图是为了获取商业利益,与无偿帮工有本质区别。刘某为了促进与张某达到家电生意合同,以供给照料和便当的职责为条件,对张某作出“免费送货”的许诺,该许诺归于家电生意这个主合同的一项隶属职责。因而,刘某在实行生意合同的隶属职责时发作交通事故,张某不该承当相关的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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