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05:25
在许多时分,现在的人群大部分都会运用网络,而且许多的人都运用了各种的软件,那么计算机软件的用户应该有哪些法律职责?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职责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计算机用户未经答应或许超出答应规模商业运用计算机软件的,根据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则承当民事职责。”
该条规则了计算机软件用户运用计算机软件有必要经计算机软件的答应,在规则的规模内运用,未经答应或许经答应,但超越答应的规模商业运用计算机软件,应承当《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规则的下列民事职责:
一、中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补偿损失;
二、一起危害公共利益的,能够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中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毁掉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能够没收首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资料、东西、设备等。
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答应或经答应,但超出规则规模商业运用计算机软件构成犯罪的,依《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的规则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主旨在于既能够鼓舞人们进行创造性的智力效果出产,又能够有利于这种智力效果的传达和广泛运用,然后推进社会经济文明和人类文明的开展。因而,知识产权尽管具有私权的性质,但作为一种法定权力,其内容、规模、期限、破例等边界都是由立法确认的。首要应该赋予智力效果创造者对其智力效果在运用上的必定极限的独占权,使其能够从中取得报答;其次,还有必要考虑知识产权的公共财富性质,即任何一项智力效果都是在前人的效果基础上发生的,而一切的智力效果都应该得到最广泛的传达和运用,这就有必要对效果创造者的独占权进行约束,并对大众对效果的运用需求进行必要的维护。这样,在智力效果的开发、传达和运用过程中,相关的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必然会发生抵触。从国际环境来看,表现为不同开展水平和价值体系的国家之间的利益抵触,从国内来看,表现为相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抵触。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现在计算机软件用户需求承当的职责还仅仅民事方面的职责,包含民事补偿、中止侵权、消除影响等等,而要是计算机软件用户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要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职责。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职责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计算机用户未经答应或许超出答应规模商业运用计算机软件的,根据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则承当民事职责。”
该条规则了计算机软件用户运用计算机软件有必要经计算机软件的答应,在规则的规模内运用,未经答应或许经答应,但超越答应的规模商业运用计算机软件,应承当《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规则的下列民事职责:
一、中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补偿损失;
二、一起危害公共利益的,能够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中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毁掉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能够没收首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资料、东西、设备等。
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答应或经答应,但超出规则规模商业运用计算机软件构成犯罪的,依《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的规则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主旨在于既能够鼓舞人们进行创造性的智力效果出产,又能够有利于这种智力效果的传达和广泛运用,然后推进社会经济文明和人类文明的开展。因而,知识产权尽管具有私权的性质,但作为一种法定权力,其内容、规模、期限、破例等边界都是由立法确认的。首要应该赋予智力效果创造者对其智力效果在运用上的必定极限的独占权,使其能够从中取得报答;其次,还有必要考虑知识产权的公共财富性质,即任何一项智力效果都是在前人的效果基础上发生的,而一切的智力效果都应该得到最广泛的传达和运用,这就有必要对效果创造者的独占权进行约束,并对大众对效果的运用需求进行必要的维护。这样,在智力效果的开发、传达和运用过程中,相关的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必然会发生抵触。从国际环境来看,表现为不同开展水平和价值体系的国家之间的利益抵触,从国内来看,表现为相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抵触。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现在计算机软件用户需求承当的职责还仅仅民事方面的职责,包含民事补偿、中止侵权、消除影响等等,而要是计算机软件用户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要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职责。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