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申请核定征收印花税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10:38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秉承具有法律效力的凭据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你知道公司请求核定征收印花税问题有哪些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结合事例来为你剖析,期望能对你有所协助。
问:我公司在深圳,每月因有很多购销合同,无法准时向税局供给悉数应税凭据,可否依据国税函[2004]150号文请求印花税核定征收?已咨询深圳地税专管员,对此方针不甚了解。对我公司此状况,可否有主张?
回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处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4]150号)第四条所规则的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对存在“未按规则树立印花税应税凭据挂号簿,或未照实挂号和完好保存应税凭据的;拒不供给应税凭据或不照实供给应税凭据致使计税依据显着偏低的;选用如期汇总交纳方法的,未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则的期限报送汇总交纳印花税状况陈述,经当地税务机关责令期限陈述,逾期仍不陈述的或许当地税务机关在查看中发现交税人有未按规则汇总交纳印花税状况的。”的企业所采纳的办法,如贵公司存在上述问题税务机关可对贵公司实施核定征收。
依据贵公司的事务特色,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同一品种应交税凭据,需频频贴花的,交税人能够依据实际状况自行决定是否选用如期汇总交纳印花税的方法。汇总交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选用如期汇总交纳方法的交税人应事前奉告主管税务机关。交纳方法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动。”的规则选用汇总交纳印花税的方法按月核算交纳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详细处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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