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费办法明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06:35企业用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破产清算企业员工、灵敏作业人员该怎么补缴养老保险费?日前,市劳作保证部分下发文件对补缴方法予以清晰。 企业用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补缴养老保险费,要严厉依照规则对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检查处理。其间,本来现已处理失业手续并已交纳失业期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失业期间的缴费年限予以兼并核算,不能补缴失业之后到用人单位作业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经办组织将逐人检查单位薪酬发放财政凭据和明细表、劳作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等原始材料,避免非本单位员工挂靠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现象。 针对破产清算企业员工,假如中止缴费一年以上需求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要按本来的缴费基数、缴费份额补缴。通过辖区劳作行政部分确定的特困企业,其员工可参照破产清算企业员工补缴养老保险费。 新参保的灵敏作业人员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本来处理失业手续而且已交纳失业期间养老保险费的灵敏作业人员,其失业期间的缴费年限能够兼并核算。已参与养老保险中止缴费一年以上的灵敏作业人员(含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个人缴费人员),假如补缴中止期间的养老保险费,需求依照不低于当年最低缴费基数和现缴费份额,每往前补缴一年加收10%系数的方法补缴。 此外,告诉规则,假如灵敏作业人员现已参保缴费,不得再补缴初次缴费开始时刻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抵达退休年龄,按规则享用养老保险待遇,也不能追补缴费添加缴费年限。假如参保人员抵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自己请求,用人单位赞同,所辖养老保险经办组织检查同意,报同级劳作保证部分存案之后,可持续交纳养老保险费,到达规则的缴费年限后,按规则处理退休,定时享用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