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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涨价卖方违约,买方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17:35
【事例】
2015年10月,张某经过中介公司与刘某签定了《存量房生意合同》,约好购买刘某在某小区的房子,成交价格为550万元。合同清晰约好了生意房款的付出金额、付出时刻以及生意方法。同日,张某按合同约好付出100万元购房定金。2015年11月初,生意两边在中介公司做了网签,但由于房价飙涨,在2016年1月中旬,卖方刘某告诉买方张某,由于签定合一起未征得妻子的赞同,因而不乐意再持续实行合同,并宣称乐意双倍返还定金。张某不赞同免除合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持续实行合同。法院经过审理以为,生意两边签定的合同是两边当事人实在意思表明,合法有用,卖方以各种理由拒不实行合同的做法,违背诚笃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了正常的商场生意次序和安全,应当遭到法令的制止;作为守约方的买方,相关权益应当受法令的保护,终究判定两边持续实行现已签定的《存量房生意合同》。
【律师回答】
近几年房子成了许多人的烦心事,尤其是在买二手房时,房价很可能是一夜间暴升。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许多卖房人往往难以自觉遵守合同,开端要求买房人加价,加价不成时,一些人想方设法让现已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变为无效。比方,让其他的房子共有人(爸爸妈妈、夫妻一方)出来主张自己不知情,让第三人以承租人的身份申述主张优先购买权,有的卖方爽性以拒收房款等方法,制作买房人延期付款,再主张其违约,要求免除合同;乃至有些房主彻底无视合同,直接以高价将房子卖与第三人并处理过户
面临这种局势,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许多买家为了能够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都会挑选排难解纷,多出些钱也就认了,怂恿卖方的任意加价行为。但从法令的视点讲,卖方无视法令的束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单独撕毁合同是违背合同法的行为,买方彻底能够诉诸法院,用法令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子生意合同签定后,卖方违约的,作为买方能够要求免除合同,并补偿丢失,也能够要求卖方承当违约职责,并持续实行。由于二手房生意流程长、触及主体多、法令关系扑朔迷离,在不同的情况下,买方能够挑选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法。
榜首,房子存在典当时,主张挑选免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补偿丢失。由于假如房子有典当的景象,买方若要求持续实行合同,法院即便判定持续实行合同,假如卖方不乐意或没有满足的资金去免除典当,就很难将生意进行下去。
第二,假如房子上没有典当,但买方资金才能有限,需求经过银行处理借款付出剩下房款的,主张挑选免除合同,一起要求卖方补偿丢失。这是由于借款买房需求卖方合作处理借款手续,假如卖方回绝供给处理银行借款所需的身份证件及收款账号等资料,买方的借款恳求很难取得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法院判定支撑了持续实行的恳求,因买方借款不能经过银行批阅,因而也无法处理房子强制过户。
第三,假如房子上没有典当,但买方有才能一次性付清尾款或许其借款现已取得银行同意时,主张挑选持续实行合同。这时,法院强制过户不存在妨碍,作为买方彻底能够依法要求卖方持续实行合同,并要求卖方承当逾期处理过户的违约职责。此外,在挑选免除合一起,是要求卖方承当违约职责,或是补偿丢失,也需求仔细考虑。我国法令清晰定金职责、补偿金职责只能是二选一。假如买方挑选适用定金职责,就不能适用补偿金职责。一般二手房生意合同约好,若卖方逾期不实行合同,买方可免除合同,要求卖方付出违约金,违约金为双倍定金或合同成交价的20%。因而,假如合同约好的违约金高于房价上涨的起伏,能够要求承当违约职责,反之,能够要求补偿丢失。现在,许多法院会支撑差价补偿,即房价上涨后房子的现价值与合同约好的生意价格之间的差额,由于这部分利益归于买方能够等待和取得的利益。法院这样做的意图在于遵循诚信准则,让守约方受损的利益得到补偿,使其仍有才能购买到同区位、同类型的房子。法庭在确认房子现价值的时分,会首先让两边当事人自行商定一个价格,假如无法达到一致意见,法院能够托付有资质的判定组织进行判定,终究确认一个合理的价格。总归,诚笃守信是所有人行为的一个基本准则,签定了合同,就不应该反悔。由于假如我们都随意违约的话,整个社会次序就会紊乱,人与人之间就很难建立起最基本的互信,社会安稳本钱就会大大添加。面临为所欲为的卖方,买房人在时刻和精力答应的情况下,彻底能够经过法令讨回公道。
【法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榜首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实行非金钱债款或许实行非金钱债款不符合约好的,对方能够要求实行,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一)法令上或许事实上不能实行;
(二)债款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实行或许实行费用过高;
(三)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
榜首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在实行责任或许采纳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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