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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起诉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10:03
在生活中假如咱们遇到了法令纠纷时,就需要拿起法令的兵器维护自己。这时候假如要向法院申述,一个标准的申述状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债务人代位权申述状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帮忙。
债务人代位权申述状
原告:韦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40527196207xxxx,196x年7月9日生,广东省普宁市人。现住址:广州市南沙区
被告:广东省粤海进出口公司
工商登记居处: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xxxx号17楼
实践工作地址:xxxxxxxx
电话:020-22819172(杨)
法定代表人:林xx
被告:东志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麦xx,男,汉族,广东省 市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第三人: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
居处:
法定代表人:
案由:告贷合同纠纷代位权诉讼
诉讼恳求:
1、恳求依法判定两被告向原告实行代位清偿职责,向原告付出告贷本金人民币1910520元和利息144435元(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告贷利率自2007年11月23日起核算至付清日止);
2、判定两被告将坐落广州市南沙镇兴发街东志大厦三楼(不包含J号住所)全层和四楼B、C、D、E、G、H号住所,共1538.40平方米的房子归原告一切,以赔偿上述告贷本金1910520元,并责令被告实行处理过户手续的职责;
3、判令两被告承当本案悉数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7年8月23日,第三人(债务人)麦培杰因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韦乙钦告贷人民币1910520元。第三人麦培杰其时除向原告韦乙钦出具《欠据》一张外,并与原告签订了《典当告贷协议》。该《典当告贷协议》约好了告贷金额、还款期限,一起约好将两被告于1999年2月赔偿给第三人麦培杰的“南沙镇兴发街东志大厦三楼(不包含J号住所)全层和四楼B、C、D、E、G、H号住所,共1538.40平方米”作为告贷的典当担保物,并约好如第三人麦培杰不能如期还款,则上述担保物折价1350元/平方米,赔偿上述告贷给原告。一起,第三人麦培杰还将证明上述担保物权力的两份文件原件交予原告韦乙钦。这两份文件原件分别是:①1999年2月7日,被告广东省粤海进出口公司与第三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签署的关于工程欠款额和将房子折价赔偿部分工程款的《补充协议》;②1999年3月7日,第三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向第三人麦杰培出具的《工程欠款和房子产权所属证明》,该文件证明上述第一份文件《补充协议》中所触及的工程欠款和赔偿房子均归于第三人麦杰培一切。
经查,在1993年至1994年期间,被告广东省粤海进出口公司以其全出资的部属组织——被告东志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镇兴发街兴修“东志大厦”工程项目,该工程由第三人麦培杰垫资挂靠第三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施工。1994年该工程竣工,可是两被告尚有部分工程款未付出予两第三人。1999年2月7日,被告广东省粤海进出口公司与第三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及第三人麦培杰,一起签署了一份关于工程欠款及将房子折价赔偿的《补充协议》,该协议承认:①至1999年1月31日,被告广东省粤海进出口公司和东志发展有限公司尚欠第三人工程款合计2353210元;②被告赞同以“东志大厦” 三楼(不包含J号住所)全层和四楼B、C、D、E、G、H号住所,共1538.40平方米,作价1080元/平方米,赔偿工程款人民币1661472元;③此外,被告尚欠第三人491738元整工程款;④被告有职责帮忙第三人处理有关过户手续等内容。随即在1999年3月7日,第三人麦培杰为完善债务手续,即要求第三人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向其出具了一份《工程欠款和房子产权所属证明》,该《证明》承认上述被告工程欠款2353210元和折价赔偿的房子均归于第三人麦培杰一切。
第三人麦培杰持有上述《补充协议》和《工程欠款和房子产权所属证明》后,即实践占有了上述赔偿房子。尔后,第三人麦培杰即不间断地向两被告追讨欠款和要求实行处理过户手续的职责,两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予以延迟至今。
原告韦乙钦以为,原告对第三人麦培杰的债务(包含本金1910520元和利息144435元)合法有据,两边约好的以第三人麦培杰的债务—赔偿工程款的房子,折价赔偿告贷也是合法的意思自治,应予法令维护。因为第三人麦培杰怠于行使其对两被告的到期债务,已损害了原告的债务完成。为充沛实在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根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特予提起上述代位权诉讼,恳求人民法院提前依法判定为感。
此致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韦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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