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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03: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法令》方法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工伤员工因日常日子或许作业需求装置装备辅佐用具的,应当由协议医疗安排提出主张,经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到签定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辅佐用具装备安排装置装备。装备的辅佐用具应当选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所需费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则的规范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工伤员工挑选其他类型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付出。
第二十三条 工伤员工的罢工留薪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伤员工罢工留薪期有关规则履行。用人单位或许员工对罢工留薪期有贰言的,向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承认。
第二十四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员工经自己提出与用人单位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七级至十级伤残员工劳作合同期满停止或许自己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则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作业补助金,停止工伤保险联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自己薪酬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4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2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以自己薪酬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6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4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2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0个月,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
第二十五条 员工因工逝世的,其直系亲属收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规范为54 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乡镇单位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
第二十六条 请求享用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当向经办安排提交下列资料:
(一)因工逝世员工的工伤确定决议书;
(二)供养联系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供养亲属地点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
(四)无劳作能力的供养亲属,提交设区的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所作的劳作能力判定结论;
(五)供养亲属为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或许其他有用证明;
(六)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许孤儿的,提交民政部分的证明;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工伤员工经劳作能力复查判定,伤残等级发作变化的,从作出复查判定结论的次月起,按新的等级享用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工伤员工、供养亲属享用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发作变化的,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供养亲属应当在30日内陈述经办安排,经办安排从条件发作变化的次月起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员工下落不明或许被宣告逝世后从头呈现的,应当交还已按《工伤保险法令》第三十九条规则收取的员工因工逝世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二十九条 伤残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日子护理费由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按照本统筹区域上年度乡镇单位在岗员工平均薪酬增长率与根本养老保险同步调整,并报自治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存案。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闭幕、破产、刊出的,工伤保险费及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的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旧伤复发医疗费的费用,按上年度实践开销规范的1.3倍核算,一次性拨付10年的费用给经办安排,由经办安排担任处理和发放。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按照统筹区域规则应当由原用人单位交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划拨给经办安排,并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
(二)五级至十级伤残员工,由原用人单位按照规则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作业补助金,停止工伤保险联系。
(三)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上年度实践开销规范的1.2倍核算,预留费用至统筹区域居民平均预期寿命(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预留至年满18周岁),由原用人单位一次性拨交给经办安排,由经办安排担任处理和发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兼并、转让,工伤员工不转入继承单位的,有关工伤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方法第三十条的规则履行。
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一起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别离交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作工伤的,工伤发作单位为工伤保险职责用人单位。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实施承揽经营,承揽方属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其员工发作工伤,承揽方为工伤保险职责用人单位;承揽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安排或许自然人的,该安排或许自然人招用的劳作者发作工伤,发包方为工伤保险职责用人单位。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法定住所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区域的,在法定住所地参与工伤保险或许在生产经营地参与工伤保险。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在参与工伤保险地处理工伤确定和劳作能力判定。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用人单位未为其处理工伤保险的,工伤确定和劳作能力判定在生产经营地处理。
第三十五条 中心驻桂单位、自治区直属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与自治区本级统筹。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期间员工发作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规范付出费用。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开销状况》,发布2018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按常住地分,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开销状况》,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为39251元×20=785020元。
因《工伤保险法令》在全国一致履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一致规范为78502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遵循实施《工伤保险法令》(修订)有关问题的告诉
(桂政发〔2011〕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衣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分、各直属安排: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正<工伤保险法令>的决议》(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则,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法令》(以下简称新《法令》)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新《法令》的遵循实 施作业,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关于事业单位等参保缴费问题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事业单位在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安排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新《法令》规则参与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悉数员工或雇工(以下称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属财务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其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员工薪酬总额,缴费费率为0.5%。
属财务拨款的事业单位,其所需交纳的工伤保险费归入该单位当年预算予以处理。
属财务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在新《法令》实施后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患职业病的,按新《法令》的规则进行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并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在新《法令》实施前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患职业病的,按原有关规则履行。
二、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规范问题
(一)住院膳食补助费规范。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膳食补助费规范为每人每天15元。
(二)异地就医往复途中所需交通、食宿费规范。工伤员工经地点统筹区域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安排出具证明,报地点统筹区域社会保险经办安排赞同,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其所需费用按以下规范付出:
1.异地就医往复途中乘坐的交通工具限为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不包括旅游船)、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和飞机),所需交通费凭证报销;
2.异地就医往复途中所需住宿费凭证报销,每人每天最高限额为110元;
3.异地就医往复途中膳食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三)五级至六级工伤员工经自己提出与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七级至十级工伤员工劳作(聘任)合同期满停止或自己提出免除劳作(聘任)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停止工伤保险联系。一次性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的规范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法令>方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号)第二十四条规则履行。
(四)新《法令》实施前已被确定为工伤的员工,在2011年1月1日今后发作的费用(不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新《法令》和本告诉规则履行。
三、切实加强遵循实施新《法令》的安排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分要一致思想,进步知道,切实加强安排领导;要依据本告诉要求并结合本区域的实践状况,精心安排实施,保证新旧准则平稳联接;要以新《法令》实施为关键,进一步健全安排,加强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和社会保险经办安排队伍建设;要加强与财务、卫生、安监、工会等部分的和谐合作,一起推动新《法令》的遵循实施。
本告诉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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