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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关于房产抵押手续费的批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15:03

苏州市物价局关于房产典当手续费的批复
(苏价房地字[2006]15号)
苏州市房产办理局:
你局“关于持续收取房产典当手续费的陈述”(苏房市〔2006〕3号)收悉。
我局“关于房产典当手续费收费规范的批复”(苏价房地字〔2003〕36号)试行以来,对加强房产典当行为的办理,削减典当人的危险,为典当两边供给杰出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经研讨,现对房产典当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房产典当手续费为服务性收费,由典当人一次性付出,市房产交易办理处应向典当人出具典当房子他项权力设定的相关资料。
二、房产典当手续费收费规范:
住宅房仍按每件80元收取。
非住宅房仍按每件在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含300平方米)按150元收取;每件在3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按200元收取;每件在500平方米以上按300元收取。
三、定销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免收上述费用。
四、本批复自二○○六年二月一日起履行。上级如有新规则按新规则履行。
苏州市物价局??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发布部分:苏州市其他组织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7日 施行日期:2006年02月01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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