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的使用权有年限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1 20:05
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或许团体所有的,关于乡村的自留地,是能够承揽给农人个人运用的,两边需求签定土地承揽合同。那么,自留地的运用权有年限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乡村自留地归于团体所有的土地,不是国有土地,没有年限规则,由乡民地点的村委会自己决议。
乡村自留地系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分配给本团体安排成员用于家庭副业并能够长期运用的土地。从最初分配土地的方针上来看,乡村自留地的规则最早散见于建国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农业经济办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后期逐渐归入法令的规则,现行《宪法》、《土地办理法》等都对乡村自留地作了明确规则。《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则:“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归于团体所有。《土地办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相同规则:“ 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则:“国有土地和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能够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许个人运用。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维护、办理和合理运用土地的责任”。由此可见,乡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承揽地,但均归于农人团体所有。自留地作为乡村团体经济的必要弥补,是让农户运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出产各种农副产品,改进农人生活条件。最初分配自留地与承揽地的首要区别是自留地不征收农业税,当然,跟着党和国家对农业、乡村、农人问题的高度重视,现在承揽地也取消了农业税。从法令性质上讲,乡村自留地等同于承揽地,不同的是政府对农户承揽的土地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书,包含对农户运用的宅基地也颁布宅基地运用权证,但对农户运用的自留地至今未颁布过任何运用证书,导致农户之间一旦因自留地的土地运用权发作争议,两边洽谈不成,只能找人民政府确权处理。
听讼网小编提醒您: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所有,乡村自留地不是国有土地,没有年限规则,由乡民地点的村委会自己决议。假如你有其他问题,能够向咱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乡村自留地归于团体所有的土地,不是国有土地,没有年限规则,由乡民地点的村委会自己决议。
乡村自留地系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分配给本团体安排成员用于家庭副业并能够长期运用的土地。从最初分配土地的方针上来看,乡村自留地的规则最早散见于建国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农业经济办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后期逐渐归入法令的规则,现行《宪法》、《土地办理法》等都对乡村自留地作了明确规则。《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则:“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归于团体所有。《土地办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相同规则:“ 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则:“国有土地和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能够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许个人运用。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维护、办理和合理运用土地的责任”。由此可见,乡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承揽地,但均归于农人团体所有。自留地作为乡村团体经济的必要弥补,是让农户运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出产各种农副产品,改进农人生活条件。最初分配自留地与承揽地的首要区别是自留地不征收农业税,当然,跟着党和国家对农业、乡村、农人问题的高度重视,现在承揽地也取消了农业税。从法令性质上讲,乡村自留地等同于承揽地,不同的是政府对农户承揽的土地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书,包含对农户运用的宅基地也颁布宅基地运用权证,但对农户运用的自留地至今未颁布过任何运用证书,导致农户之间一旦因自留地的土地运用权发作争议,两边洽谈不成,只能找人民政府确权处理。
听讼网小编提醒您: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令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所有,乡村自留地不是国有土地,没有年限规则,由乡民地点的村委会自己决议。假如你有其他问题,能够向咱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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