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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请求的抗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11:20
我国及相关司法解释针对原告的诉讼恳求规矩了被告可以辩驳和反诉,而对被告的抗辩未有明确规矩,常常使一些法官面临被告为减轻或革除其民事责任的抗辩建议莫衷一是,要么注重不行,不予审理;要么要求被告以反诉的方式提起。其成果:不予审理,或许导致被告另诉,有悖于诉讼经济准则;要求被告反诉,不只直接添加当事人的讼累,并且对被告是否行使诉权进行了直接干涉,有悖于法理。下面笔者结合审判实务,就抗辩问题谈几点浅薄的知道,供参阅。
关于抗辩,现在学术界尚没有一个一致的界说。一种说法是:所谓抗辩便是在诉讼中,用来对立对方恳求权的合法手法。另一种说法将抗辩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抗辩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恳求,提出全部有关革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的建议;而狭义的抗辩,仅指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恳求,经过提出抗辩事由而革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的建议。1上述几种界说,侧重点是被告对原告实体权力恳求的对立,而对被告诉讼程序上的抗辩稍感统筹不到。在审判实务中,被告往往一进入诉讼先提出程序上的抗辩,这种抗辩虽然并不能直接对立原告的恳求,可是假如抗辩理由建立,虽然往往并不能阻挠原告终究获得胜诉权,但可以使其承当民事责任的期限有所宽延,这对被告来说往往有其现实意义,甚至会由此使得被告既得利益削减。因而,被告使用诉讼程序上的一些规矩,迟滞原告恳求胜诉的建议,也应该归于抗辩的领域。综上,本文所称的抗辩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用来对立原告恳求或使原告恳求权延期发作效能的建议。由此可见,抗辩可分为诉讼程序的抗辩和诉讼恳求的抗辩,前者虽不能使原告的恳求权归于消除,但可以使其恳求权延期发作效能,后者则有或许直接导致原告恳求权不能完整地完成或归于消除。
一、关于诉讼程序的抗辩
所谓诉讼程序的抗辩是指被告针对诉讼程序问题的抗辩办法。2这些抗辩首要包含以下几类:
(一)关于无统辖权的抗辩。被告就法院对本案的统辖权提出异议,指出该法院无权统辖本案。如被告指出违背了关于地域统辖的规矩、或指出违背关于级别统辖的规矩、或指出违背两边约好的统辖、或指出两边约好有裁定条款等。上述抗辩理由只需有其中之一可以建立,本案就应该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或裁定组织。
(二)关于诉讼系属及关联性的抗辩。指出原告的诉讼恳求与其他法院现已诉讼系属的诉讼恳求归于同一恳求,或具有某种关联性,应将其移交其他法院审理,然后扫除该法院统辖来到达抗辩的作用。如某信用社为获取高息,将巨额资金存入海口银行,并指定某公司为用资人,银行为信用社出据有存单,银行和公司签定有。告贷合同实行期届满,公司没有实行还本付息责任,银行以告贷胶葛向三亚法院申述了公司。期间,信用社以存单胶葛向海口法院申述了银行,并请求将实践用资人三亚某公司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此刻,银行即可以信用社的诉讼恳求和其对公司的诉讼恳求有关联性为由进行抗辩。抗辩理由被采用的成果是,海口法院应将该案移交三亚法院一起审理。当然,信用社的诉讼位置也随之变为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
(三)关于诉讼延期的抗辩。这种抗辩的意图是使诉讼在完结前间断或许延伸诉讼期间。较典型的比如是被告以间断审理之法定事由业已存在,请求法院对本案间断审理,待间断事由消除后再行审理,以期到达延伸诉讼期间之意图。
(四)关于诉讼行为无效的抗辩。该抗辩的意图是使原告的诉讼行为归于无效,办法是指出原告的诉讼行为有瑕疵。如原告的托付署理人一起署理和原告利益冲突的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该托付署理人的诉讼行为即为有瑕疵。
二、关于诉讼恳求的抗辩
诉讼恳求的抗辩便是提出对立原告诉讼恳求的建议。下面仅就合同胶葛案件审理中常见的几种抗辩类型做一下大略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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