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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季度申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00:26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进行季度申报?下面听讼网小编就为各位读者介绍相关的内容,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实施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投资者,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及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交纳个人所得税。
实施查帐征收投资者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核算,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一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附送年度管帐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交税凭据。
投资者应向企业税务挂号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或交纳个人所得税,并处理汇算清缴。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实施核定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实施查帐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将各企业的运营所得兼并,按照本规则第七条的方法核算应交税款后,各投资者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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