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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申请办理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10:43

  关于请求处理吊销受钳制婚姻登记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婚姻登记处受理吊销受钳制婚姻登记请求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中有一方户籍在本省
  (三)受钳制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两边无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问题的声明书;
  (四)请求时距成婚登记之日或受钳制的一方康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越1年;
  (五)当事人持有:
  1、自己的身份证、成婚证;
  2、要求吊销婚姻的书面请求;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挽救证明,或许人民法院作出的可以证明当事人被钳制成婚的判决书。
  二、婚姻登记处受理吊销受钳制婚姻登记程序:初审—受理—检查—报批—布告。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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