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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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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前购买,女方也付了首付,可是在房管局存案时(婚前存案),以书面形式约好了房产的产权份额男方占99%,女方占1%,婚后,女方还房贷2万,剩下的都是男方还贷。请问,这种状况,房产怎么切割?现在要离婚,男方给与女方多少钱?女方付了10万首付,可是这10万其时是女方爸爸妈妈以给予买房赞助和买车,促成了男女的婚姻。有没有不按这个约好来判定的状况?现在现已等着开庭了。心里仍是不安。谢谢您的答复。法院一定会按两边约好的份额来判定吗?我是不是只用给女方2万的还借款 按1%份额切割的房产价值(扣除剩下债款之后)。
听讼网律师答复:
两边已有约好的,按约好分房产。有约好按约好,无约好,按出资份额,无约好且出资不明的,按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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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了,房产怎么切割
一般来说,夫妻两边经过法院诉讼离婚的首要原因是因为在产业切割上达不成共同的定见,尤其是对房子的切割有争议,在房价继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子问题关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因而,在离婚时,房子怎么切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离婚时房子切割的状况适当杂乱。分述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且付清悉数房款,应归于一方的婚前产业,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切割。
1、婚前获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则:一方的婚前产业,为夫妻一方的产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一起规则:夫妻一方一切的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产业。已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悉数房款,并获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子无疑是婚前产业。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切割。
2、婚后获得产权证的
仍是归于一方的婚前产业,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切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据,但并不意味婚后获得产权证的房子就应当是婚后产业,要害看出资状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悉数房款,既对房子权利是在婚前获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产业购买的房子,应归于一方的婚前产业,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切割。
这触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储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产业购买的房子的归属问题,因为这仅仅原有产业价值存在形状发生了改变,其价值获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产业,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切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产业购买的房子,房子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产业。
在现实生活中首要会集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方针性质的房子上,这些房子的获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等级、作业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子的商场价值。并且最初分得房子的状况又有许多具体状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子争议适当扎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员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遍及的现象,曾经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清晰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则,这一类的房子仍是归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产业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产业。
(四)夫妻两边婚后用共同产业购买的(包含借款)房子,应归于夫妻共同产业,离婚时,一般平等切割
不管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姓名,仍是两边的姓名,均为夫妻共同产业。离婚时,一般平等切割,切割时应按房子的商场价(评估价)核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核算,获得房子的一方要付出对方半价。假如触及借款,要先将借款部分减去。比方,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借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借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切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借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切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获得房子的一方交给另一方15万元,获得房子的一方独自归还剩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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