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报告财产保全的汽车被盗不执行判决构成何种犯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23:13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则,产业保全能够采纳查封、扣押、冻住或许法令规则的其他办法。产业保全的优点在于一旦对方的某项产业被采纳了保全办法,请求人就能够放心肠进行诉讼,假如案件胜诉了,即便对方拒不履行判定确认的责任,也有已被保全的产业可供履行。假如对方未奉告产业保全的轿车被盗,不履行判定构成什么罪?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未陈述产业保全的轿车被盗
李某因张某欠其工程款20万元向法院申述。在审理过程中,李某请求产业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张某的捷达牌小轿车一辆,一起书面告诉张某对该车只能运用并妥善保管,不得转让、典当和质押。2004年11月法院终审判定张某偿付李某欠款20万元。2005年11月张某向法院请求履行,12月1日法院向张某送达履行告诉书,要求其按收效判定履行责任,张某即向法院提出该车已于2005年9月被盗,但张某没有向履行法官供给车辆被盗后的报案记载,车辆被盗后张某也没有向法院进行陈述。后公诉机关以张某的行为涉嫌不合法处置查封的产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不履行判定构成何种违法
本文以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拒不履行判科罪。
首要,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和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都是波折司法违法,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波折了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和司法次序,才干构成这两个违法,假如行为人的行为波折了其他国家机关的活动或次序,比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则不构成该两个违法。这是该两个违法与其它违法行为或违法的差异。
其次,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波折的是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次序,严厉讲,该罪损害的详细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民事履行活动和次序;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波折的是包含其他司法机关在内的各种诉讼活动和诉讼次序,行为人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其他司法机关或许人民法院在其他诉讼程序中依法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都应以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转产罪论处。
最终,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的客观体现,是在人民法院宣布履行告诉今后,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许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履行的行为(其他体现暂时不管)。也就是说,这种波折民事诉讼活动和次序的行为是构成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仍是构成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应以法院是否宣布履行告诉书为界,假如法院现已向被履行人宣布履行告诉书,行为人作出了上述行为,应以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论处;假如在法院履行程序开端前行为人作出了上述行为,应以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论处。
在本案傍边,首要能够确定张某施行了躲藏、搬运或变卖已被法院依法扣押的产业的行为。这是由于在履行法院向张某宣布履行告诉书之前,张某既未向法院陈述查封车辆发作被盗的现实,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实践中,一辆捷达轿车不管新旧,其都应当具有较高的价值,依照常理,发作车辆被盗事端,车主首要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次应当立刻向法院陈述车辆发作被盗的现实,但张某不能供给相关依据,不契合常理,因而能够推定该车已被张某或躲藏,或搬运,或变卖。其次,虽然在法院向张某宣布履行告诉书时张某说该车现已 “被盗”,但张某既不能供给依据(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契合常理,也即张某并不能证明该车是否被盗及被盗系在法院宣布履行告诉之前,因而能够推定张某对该车进行躲藏、搬运或许变卖的行为发作在法院向其宣布履行告诉书之后,结合上面的规则,因而能够确定张某的行为契合拒不履行判科罪的构成要件,而不属于不合法处置查封的产业罪。
从以上事例看出,我国在产业保全办法方面还不行完善,应当加强人民法院采纳产业保全办法的力度,保证保全产业的真实安全,不要给有心之人有隙可乘,有空可钻。假如您有法令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未陈述产业保全的轿车被盗
李某因张某欠其工程款20万元向法院申述。在审理过程中,李某请求产业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张某的捷达牌小轿车一辆,一起书面告诉张某对该车只能运用并妥善保管,不得转让、典当和质押。2004年11月法院终审判定张某偿付李某欠款20万元。2005年11月张某向法院请求履行,12月1日法院向张某送达履行告诉书,要求其按收效判定履行责任,张某即向法院提出该车已于2005年9月被盗,但张某没有向履行法官供给车辆被盗后的报案记载,车辆被盗后张某也没有向法院进行陈述。后公诉机关以张某的行为涉嫌不合法处置查封的产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不履行判定构成何种违法
本文以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拒不履行判科罪。
首要,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和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都是波折司法违法,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波折了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和司法次序,才干构成这两个违法,假如行为人的行为波折了其他国家机关的活动或次序,比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则不构成该两个违法。这是该两个违法与其它违法行为或违法的差异。
其次,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波折的是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次序,严厉讲,该罪损害的详细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民事履行活动和次序;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波折的是包含其他司法机关在内的各种诉讼活动和诉讼次序,行为人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其他司法机关或许人民法院在其他诉讼程序中依法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都应以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转产罪论处。
最终,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的客观体现,是在人民法院宣布履行告诉今后,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许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产业,致使判定、裁决无法履行的行为(其他体现暂时不管)。也就是说,这种波折民事诉讼活动和次序的行为是构成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仍是构成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应以法院是否宣布履行告诉书为界,假如法院现已向被履行人宣布履行告诉书,行为人作出了上述行为,应以拒不履行判定、裁科罪论处;假如在法院履行程序开端前行为人作出了上述行为,应以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论处。
在本案傍边,首要能够确定张某施行了躲藏、搬运或变卖已被法院依法扣押的产业的行为。这是由于在履行法院向张某宣布履行告诉书之前,张某既未向法院陈述查封车辆发作被盗的现实,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实践中,一辆捷达轿车不管新旧,其都应当具有较高的价值,依照常理,发作车辆被盗事端,车主首要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次应当立刻向法院陈述车辆发作被盗的现实,但张某不能供给相关依据,不契合常理,因而能够推定该车已被张某或躲藏,或搬运,或变卖。其次,虽然在法院向张某宣布履行告诉书时张某说该车现已 “被盗”,但张某既不能供给依据(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契合常理,也即张某并不能证明该车是否被盗及被盗系在法院宣布履行告诉之前,因而能够推定张某对该车进行躲藏、搬运或许变卖的行为发作在法院向其宣布履行告诉书之后,结合上面的规则,因而能够确定张某的行为契合拒不履行判科罪的构成要件,而不属于不合法处置查封的产业罪。
从以上事例看出,我国在产业保全办法方面还不行完善,应当加强人民法院采纳产业保全办法的力度,保证保全产业的真实安全,不要给有心之人有隙可乘,有空可钻。假如您有法令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