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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有什么分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3 15:44
【行政处罚听证】听证程序的分类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背行政法规没有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详细行政行为。
听证程序按施行的时刻先后不同分为事前听证和过后听证。
1、事前听证。事前听证指行政机关作出决议之前进行的听证。事前听证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行为的危害。促进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议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定见,确保行政决议合法公正性。然后进步行政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我国行政处罚听证是正式的事前听证。
2、过后听证。过后听证指行政机关作出决议之后进行的听证。过后听证能够便利行政机关敏捷作出决议,遭到晦气影响的当事人可在过后要求进行符合该决议详细情况的听证。假如不危害当事人的权力,对当事人不发生无法弥补的丢失,行政机关能够决议选用过后听证的方式。如触及金钱利益的行政判决,一般采纳过后听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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