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0 06:42
离婚协议是否能够反悔----离婚协议的无效与可吊销(作者:张志胜,北京闻名离婚律师,13520840484)
根本案情高某,女,1975年10月出世,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系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康某,男,1974年8月出世,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无业。二人系湖北某高校大学时期同学,自由恋爱并于1997年7月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挂号成婚,婚后育一子康小某。2002年,高某被中央电视台某科技栏目抽调来北京作业,随后,康某也前往北京经商,开办一家公司,康某为法定代表人。尔后,二人在北京市丰台区置办房子两套,在武汉市置办房子一套。2003年,康某运营的公司以高某的名义取得一笔盈余事务,合计赚取人民币约20万元;2004年,高某为康某公司联络事务,为公司赚得赢利35万元,康某许诺将该笔赢利分给高某8万余元。2003年,二人置办本田轿车一辆。2003年夏天,康某开端今夜不归,高某开端置疑老公有不轨行为。2004年10月某日,康某在其中一套房子内与情夫李某约会时被高某当场抓获。康某跪地求饶,期望高某给自己一个痛改前非的时机,高某嬉闹一阵子后,宽恕了康某。2006年夏天,高某忽然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查看,发现自己患严峻妇科疾病,遂减少了与康某的夫妻生活次数。2007年7月,高某在家发现一个“尤素清”空盒子,责问康某,康某支吾变天,供认自己屡次嫖妓并被传染上尖锐湿疣。高某当即要求和康某离婚,康某不同意,并扬言将尖锐湿疣传染给高某。高某万分惊慌之下,提出自己抛弃一切夫妻一起产业,只需康某肯离婚,自己将不惜一切代价。2007年12月20日,高某和康某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好,一切产业均归康某一切,高某对儿子康小某有探视权,高某承当夫妻一起债款。2007年12月25日,高某和康某在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处理离婚手续。(本文系张志胜律师原创著作,欢迎阅览,请勿抄袭,相互尊重,沟通热线13520840484,一益一律师行www.yyylaw.com)2008年5月,高某提出探望自己的儿子遭到康某的回绝。通过朋友介绍,高某联络咱们,恳求律师署理其处理胶葛。通过对案情的剖析之后,咱们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直接申述恳求法院判令康某帮忙高某实行探望权;一是申述吊销离婚协议书。高某通过审慎考虑,决议一起向法院提起两个诉讼。2008年7月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某诉康某吊销离婚协议书一案。庭审过程中,咱们指出,高某系在康某对其人身健康构成严峻要挟的状况下签定的离婚协议,归于存在钳制的景象,依法能够吊销该协议,一起,咱们恳求法院前往北京军区总医院调取康某病历。主审法官进一步核实康某患病称号后宣告休庭。2008年7月27日,法院依据北京军区总医院的病历等资料,断定吊销涉案离婚协议。律师谈论1、离婚协议的效能问题。离婚协议是夫妻两边对一起产业切割、子女抚育等问题作出的约好,两边签署结束通过民政局存案后具有约束力。协议两边应当恪守协议约好完结产业切割等事宜。作为协议的一种,离婚协议与合同法调整的一般性民事合同严厉区别:后者一般不触及人身联系;合同法上的合同建立与收效一般以当事人达到合意并签字为规范,除法律特别规则外,无需挂号或存案;而离婚协议一般以离婚为条件(不通过诉讼,则需要向民政局存案),假如没有免除婚姻联系,离婚协议失去了收效的根底。离婚协议书是能够改变或吊销的。(本文系张志胜律师原创著作,欢迎阅览,请勿抄袭,相互尊重,沟通热线13520840484,一益一律师行www.yyylaw.com)2、离婚协议书反悔(恳求改变或吊销)的条件条件。从时效上面看,协议一方反悔,恳求改变或吊销离婚协议,在离婚后一年内才干得到法院支撑,逾期损失胜诉权。从本质内容上看,只要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时,法院才会支撑改变或吊销的建议。假如不存在诈骗或钳制,法院将驳回当事人诉讼恳求。3、协议离婚时,诈骗或钳制构成的特殊性。一般民事诈骗和钳制所规则的景象当然能够适用于离婚协议的改变或吊销中。除此之外,由于夫妻联系具有特殊性,钳制的方法和品种相同具有特殊性,即人身联系的依靠性,比方,夫妻一方患严峻性病,这个现实自身就构成了对对方的要挟,而在一般民事行为中,这种状况不归于钳制。(本文系张志胜律师原创著作,欢迎阅览,请勿抄袭,相互尊重,沟通热线13520840484,一益一律师行www.yyylaw.com)4、依据的搜集。一般来说,夫妻一方搜集对方患病的依据时机比较多,可是,往往正是由于时机多,就没有留神,然后导致后续作业的难度加大。就本案而言,“尤素清”盒和康某病历原本便是非常重要的依据,高某其时没有把握住,形成后续作业难度加大----律师恳求法院调取病历。5、夫妻一起产业的确定与切割、子女抚育问题(后有专题讨论,略)。6、夫妻一方作为股东的公司,在离婚时,产业处理(后有专题讨论,略)。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一起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具体状况,照料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准则判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9条: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吊销产业切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产业切割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本文系张志胜律师原创著作,欢迎阅览,请勿抄袭,相互尊重,沟通热线13520840484,一益一律师行www.yyylaw.com)
根本案情高某,女,1975年10月出世,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系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康某,男,1974年8月出世,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无业。二人系湖北某高校大学时期同学,自由恋爱并于1997年7月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挂号成婚,婚后育一子康小某。2002年,高某被中央电视台某科技栏目抽调来北京作业,随后,康某也前往北京经商,开办一家公司,康某为法定代表人。尔后,二人在北京市丰台区置办房子两套,在武汉市置办房子一套。2003年,康某运营的公司以高某的名义取得一笔盈余事务,合计赚取人民币约20万元;2004年,高某为康某公司联络事务,为公司赚得赢利35万元,康某许诺将该笔赢利分给高某8万余元。2003年,二人置办本田轿车一辆。2003年夏天,康某开端今夜不归,高某开端置疑老公有不轨行为。2004年10月某日,康某在其中一套房子内与情夫李某约会时被高某当场抓获。康某跪地求饶,期望高某给自己一个痛改前非的时机,高某嬉闹一阵子后,宽恕了康某。2006年夏天,高某忽然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查看,发现自己患严峻妇科疾病,遂减少了与康某的夫妻生活次数。2007年7月,高某在家发现一个“尤素清”空盒子,责问康某,康某支吾变天,供认自己屡次嫖妓并被传染上尖锐湿疣。高某当即要求和康某离婚,康某不同意,并扬言将尖锐湿疣传染给高某。高某万分惊慌之下,提出自己抛弃一切夫妻一起产业,只需康某肯离婚,自己将不惜一切代价。2007年12月20日,高某和康某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好,一切产业均归康某一切,高某对儿子康小某有探视权,高某承当夫妻一起债款。2007年12月25日,高某和康某在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处理离婚手续。(本文系张志胜律师原创著作,欢迎阅览,请勿抄袭,相互尊重,沟通热线13520840484,一益一律师行www.yyylaw.com)2008年5月,高某提出探望自己的儿子遭到康某的回绝。通过朋友介绍,高某联络咱们,恳求律师署理其处理胶葛。通过对案情的剖析之后,咱们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直接申述恳求法院判令康某帮忙高某实行探望权;一是申述吊销离婚协议书。高某通过审慎考虑,决议一起向法院提起两个诉讼。2008年7月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某诉康某吊销离婚协议书一案。庭审过程中,咱们指出,高某系在康某对其人身健康构成严峻要挟的状况下签定的离婚协议,归于存在钳制的景象,依法能够吊销该协议,一起,咱们恳求法院前往北京军区总医院调取康某病历。主审法官进一步核实康某患病称号后宣告休庭。2008年7月27日,法院依据北京军区总医院的病历等资料,断定吊销涉案离婚协议。律师谈论1、离婚协议的效能问题。离婚协议是夫妻两边对一起产业切割、子女抚育等问题作出的约好,两边签署结束通过民政局存案后具有约束力。协议两边应当恪守协议约好完结产业切割等事宜。作为协议的一种,离婚协议与合同法调整的一般性民事合同严厉区别:后者一般不触及人身联系;合同法上的合同建立与收效一般以当事人达到合意并签字为规范,除法律特别规则外,无需挂号或存案;而离婚协议一般以离婚为条件(不通过诉讼,则需要向民政局存案),假如没有免除婚姻联系,离婚协议失去了收效的根底。离婚协议书是能够改变或吊销的。(本文系张志胜律师原创著作,欢迎阅览,请勿抄袭,相互尊重,沟通热线13520840484,一益一律师行www.yyylaw.com)2、离婚协议书反悔(恳求改变或吊销)的条件条件。从时效上面看,协议一方反悔,恳求改变或吊销离婚协议,在离婚后一年内才干得到法院支撑,逾期损失胜诉权。从本质内容上看,只要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时,法院才会支撑改变或吊销的建议。假如不存在诈骗或钳制,法院将驳回当事人诉讼恳求。3、协议离婚时,诈骗或钳制构成的特殊性。一般民事诈骗和钳制所规则的景象当然能够适用于离婚协议的改变或吊销中。除此之外,由于夫妻联系具有特殊性,钳制的方法和品种相同具有特殊性,即人身联系的依靠性,比方,夫妻一方患严峻性病,这个现实自身就构成了对对方的要挟,而在一般民事行为中,这种状况不归于钳制。(本文系张志胜律师原创著作,欢迎阅览,请勿抄袭,相互尊重,沟通热线13520840484,一益一律师行www.yyylaw.com)4、依据的搜集。一般来说,夫妻一方搜集对方患病的依据时机比较多,可是,往往正是由于时机多,就没有留神,然后导致后续作业的难度加大。就本案而言,“尤素清”盒和康某病历原本便是非常重要的依据,高某其时没有把握住,形成后续作业难度加大----律师恳求法院调取病历。5、夫妻一起产业的确定与切割、子女抚育问题(后有专题讨论,略)。6、夫妻一方作为股东的公司,在离婚时,产业处理(后有专题讨论,略)。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一起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具体状况,照料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准则判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9条: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吊销产业切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产业切割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本文系张志胜律师原创著作,欢迎阅览,请勿抄袭,相互尊重,沟通热线13520840484,一益一律师行www.yyy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