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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20:55

《责任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则:“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许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在校承受责任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许其他被监护人停学的,在城市由市或许市辖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乡村由乡级人民政府,采纳办法,使其送子女或许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第四十条规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则送子女或许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承受责任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许其指定组织,乡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许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纳其他办法使其子女或许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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