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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01:21
假如政府要进行征地拆迁的,需求有拆迁许可证,而且需求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假如违法拆迁的,当事人能够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补偿。那么,对违法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对违法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有哪些?
征地要合法。假如政府违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令法规,不合法强征农人的土地,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的农人,能够向其上级土地部分投诉。也能够向纪检部分投诉。能够针对这个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许行政诉讼的。政府承当相应的法令结果,或许是中止行政行为、补偿丢失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峻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实在保护大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创造电[2010]15号)第四部分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办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规则,因暴力拆迁和征地形成人员伤亡或严峻财产丢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赶快查清现实,依法严峻惩办犯罪分子。
近年来政府暴力拆迁引发的血案、命案不断,大众对此疾恶如仇,党和政府形象严峻受损、社会调和安稳遭致损坏。暴力拆迁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未严峻依法追究违法犯罪分子职责,应该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暴力拆迁体现多种多样,概括以来体现在以下方面,其应承当的法令职责如下:
1、暴力侵略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体现为暴力、要挟、束缚人身自由、不合法侵入住所、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劫持被拆迁人、公然凌辱或捏造现实诋毁别人等等,或许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成心伤害罪、成心杀人罪、不合法拘禁罪、劫持罪、凌辱罪、诋毁罪、不合法侵入住所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撤除房子方面:或许构成成心破坏财物罪。
3、监督管理部分、公安部分乱用职权或不尽职方面:监管部分拒不查办违法行为、公安部分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办或随意出警乱用暴力等等,或许构成乱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不合法同意征用土地罪、不合法同意占用土地罪、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罪、协助犯罪分子躲避处罚罪等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造,需求运用土地的,有必要依法请求运用国有土地;可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造住所经依法同意运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许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经依法同意运用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在外。”
二、当地政府不合法征地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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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地政府“越位”:不合法批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土地的批租有必要遵从严峻的程序,要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起依据征用土地的性质(基本农田仍是一般农田)和需求面积的不同逐级上报批阅。但当地政府寻求当地利益最大化下的招商引资、建造优先战略,与大宗土地征用须上报国家批阅的硬性束缚形成了直接的利益冲突。在这种利益的唆使下,各当地政府开端打着开展当地经济的幌子,乃至以“开展是硬道理”为由,无视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实施“项目跟着领导走、规划跟着项目走、逾越批阅权限批地”的违规操作。
一些当地政府默许怂恿乃至背面操作违法违规用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私行建立和扩展开发区,随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违规侵吞基本农田。依据清华大学土地课题组从国土资源部了解的状况,当地政府和触及政府为违法主体的不合法批地案占80%,80%的违法用地主体是当地政府。而当地政府不合法批地出现的新特征是违规宗数明显削减,但面积总量却明显添加,而且出现西进北移的梯度搬运趋势。
2、当地政府“缺位”:企业违法占地
违法占地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许多经营性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为了获取土地增值的潜在收益而违法占地、许多囤积。二是国家开发区占地。现在,全国有 6800多个工业园区。2003年国家整理各类开发区,但一些当地以“产业基地”、“工业密集区”等为名变相建立“开发区”圈地招商,部分已被吊销的开发区也经过改变称号从头复生。有的区县“开发区”采纳“挂靠”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方法争夺更大开展空间。
3、当地政府错位:“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
主要有以下两种状况:
1、是工业项目所征土地的“贱价”协议出让。某些当地政府为了到达招引项目、多引出资的意图,违背国家《协议出让土地》管理办法,“零地价”乃至“负地价”出让土地。跟着一些工业项目向中西部的搬运,某些西部当地政府在缺少规划的状况下盲目签订协议,私行许诺向开发商供给许多土地进行成片开发,乃至有的协议能够供给40~50平方公里土地。所以,许多土地资源被少量企业独占,一起形成国有土地财物丢失。2007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已发布《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规则》([2007]39号令),对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招、拍、挂”出让规模、挂牌出让截止期限、交纳出让价款和发放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证书等做出明确规则,以防止协议转让土地形式的准则丢失。
2、是商业、旅行、文娱、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商业经营性用地违规“分批交纳”土地出让金。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则》(国土资源部11号令)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则,“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好缴清悉数出让金后,依法请求处理土地挂号,收取土地运用权证书,获得土地运用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当地经过土地项目分期付款获得建造用地运用权证书。开发商经过有限的资金就能够撬动多个项目,而把危险搬运到了金融机构。
听讼网小编提醒您:征地要合法。假如政府违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令法规,不合法强征农人的土地,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的农人,能够向其上级土地部分投诉。也能够向纪检部分投诉。假如你有其他问题,能够向咱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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