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有公摊面积规定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1:45在日常日子中咱们知道,在咱们自己寓居的小区会依照相应的丈量规范进行公摊面积的规矩,并且需求相关的人员进行丈量和核算。关于公摊面积的规矩,我们还存在一些疑问,不知道公摊面积究竟包含哪些,尤其是有地下室的修建,对地下室有公摊面积规矩吗这个问题不清晰,下面听讼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回答。
公摊规模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公摊修建面积、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勤警卫室,以及为整幢修建服务的共有房子和办理房子。
2、套(单元)与公共修建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含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非公摊面积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租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歇息的设备或架空层。
共有修建面积分摊准则为:产权两边有合法权属切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核算分摊;无权属切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修建面积份额进行核算分摊。
分摊准则
束缚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出售面积与公摊面积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出售面积核算及共用修建面积分摊规矩》(试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公布的北京市商品房出售面积核算及共用修建面积分摊暂行规矩》。其间北京市的规矩清晰了共用修建面积的分摊准则、可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及不应计人的共用修建空间。分摊准则如下:
(1)商品房共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为本幢内的共用修建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共用修建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子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共用修建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部分规模服务的共用修建面积,由获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共用修建面积分摊后,不区分各套商品房摊得修建面积的详细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吞或改动原规划的运用功用。
并且关于公摊面积的规模也是有规矩的其间包含了地下室、值勤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修建服务的共有房子和办理房子。而关于一些特别工程的地下室是不属于分摊规模内的,比方防空工程的地下室或许半地下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