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负有哪些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07:45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常识为另一方处理特定技术问题所缔结的合同,但不包含建造工程合同和承包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是技术服务行为,技术服务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的责任。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依照约好供给作业条件,完结合作事项;承受作业效果并付出酬劳。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感响作业进度和质量,不承受或许逾期承受作业效果的,付出的酬劳不得追回,未付出的酬劳应当付出。 (2)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的责任。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依照约好完结服务项目,处理技术问题,确保作业质量,并教授处理技术问题的常识。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依照合同约好完结服务作业的,应当承当免收酬劳等违约责任。 依据(合同法)第363条的规则,在技术服务合同实行过程中,受托人使用委托人供给的技术资料和作业条件完结的新的技术效果,归于受托人。委托人使用受托人的作业效果完结的新的技术效果,归于委托人。当事人还有约好的,依照其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