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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方式有哪些以及对应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00:39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兼并和分立是很天然的工作,假如企业要兼并的,需求处理必要的手续,而且需求对兼并前的企业承当债款债款。那么,公司兼并方法有哪些以及对应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公司兼并方法有哪些以及对应的程序是怎样
公司兼并能够采纳吸收兼并或许新设兼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兼并,被吸收的公司闭幕。两个以上公司兼并建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兼并,兼并各方闭幕。公司兼并操作程序:
1、兼并各方公司董事会拟定兼并协议;
2、兼并各方股东会对兼并协议内容做出抉择;
3、报有关部分同意(如需求);
4、编制财物负债表和产业清单,确认各方在兼并后公司中出资份额;
5、布告兼并事宜,对提出要求的债款人的债款给予清偿或供给担保;
6、进行兼并,对公司财物进行分配、对人员从头作出组织、对公司组织进行整合;
7、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或从头制定,进行工商改变挂号或从头挂号,进行布告。
二、企业兼并条件:
公司兼并或许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抉择。股份有限公司兼并或许分立,有必要经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或许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公司兼并能够采纳吸收兼并和新设兼并两种方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兼并,被吸收的公司闭幕。二个以上公司兼并建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兼并,兼并各方闭幕。
公司兼并,应当由兼并各方签定兼并协议,并编制财物负债表及产业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兼并抉择之日起十日内告诉债款人,并于三十日内涵报纸上至少布告三次。债款人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第一次布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款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款或许不供给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兼并。
公司兼并时,兼并各方的债款、债款,应当由兼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许新设的公司继承。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公司兼并发生的法律效力有公司的刊出或改变或建立,权利义务的归纳接受,假如要兼并公司的,需求到工商局处理改变挂号。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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