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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5 08:31
    河北省
    一、高级人民法院统辖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子,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许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子。
    二、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子
    1、石家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辖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子,以及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许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子;
    2、保定、秦皇岛、廊坊、邢台、邯郸、沧州、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子,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许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子;
    3、张家口、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子,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许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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