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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表现形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11:38
行政不作为的法令救助表现方式包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规模表面上看要大一些,两者的救助规模本质上并无差异,关于行政不作为的法令救助表现方式具体的内容请阅览下文。。
一般意义上讲,对行政行为的救助,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
按照1999年公布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八)、(九)、(十)项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对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许请求行政机关批阅、挂号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力、财产权力、受教育权力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实行的、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许最低日子保证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等三类行政不作为,依法请求行政复议。
按照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四)、(五)、(六)项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对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回绝颁布或许不予答复的、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的、以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比及三类行政不作为行为(当然,其间的回绝颁布、回绝实行不该视为行政不作为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从上述法条内容来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关于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救助规模根本共同。当然,行政复议的规模表面上看要大一些。但从现在的司法实践来看,凡归于行政复议规模的行政不作为行为都能够归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规模之中,两者的救助规模本质上并无差异。
信访的救助功用不少人尚持疑义。信访的宪法根据是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主张的权力;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述、指控或许检举的权力……。关于公民的申述、指控或许检举,有关国家机关有必要查清现实,负责处理”。按照国务院《信访法令》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则,信访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令、法规授权的具有办理公共事务功能的安排及其工作人员、供给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许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主张、定见,或许不服上述安排、人员的职务行为,能够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可见,关于行政行为(当然包含行政不作为),相对人能够经过信访的方式向信访工作组织和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而信访工作组织和有关行政机关有必要按照信访法令予以挂号、处理、答复相对人。《信访法令》的规则,使信访已经成为了一种法定的救助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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