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19:42公司改变称号,公司改变仅触及称号的,不包含注册地址改变、注册资金改变、股东改变的,只是需求供给以下相关证明即可进行公司称号改变,详细相关证明如下:
公司改变称号手续是怎样的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共同。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一起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收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请求挂号委托书》(收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详细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抉择,内容包含:抉择事项、修正公司规章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改变称号有必要报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提交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
(5)公司规章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结束一切改变手续后,在收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挂号表及相关资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挂号机关刊出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布IC卡),方可交换新的公司执照。
企业称号的改变挂号是企业改变挂号的一种。企业请求改变称号,应向其挂号主管机关提出企业称号改变请求,填写《企业请求改变挂号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企业请求改变称号的陈述(应阐明企业请求运用改变称号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规章;
(四)企业称号挂号办理机关规则的其他文件、资料。
依照有关规则,企业请求改变称号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批阅机关批阅的,还应提交有关同意文件,而且企业的称号改变请求应当在主管机关或批阅机关同意后的30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