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21:58居民医保异地怎么报销?
余先生在主城打工,但却在大足参与居民医保,想问在主城就医发作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因为我市居民医保已完成全市统筹,所以余先生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与定点服务组织结算,归于自付的费用,个人自理;归于医保基金付出的费用,由医保经办组织与定点服务组织直接结算,不需求余先生个人垫付。需求留意的是在市内非参保地点区县(自治县)三级定点医疗组织住院,应向参保地点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存案;未存案的,其住院起付线进步5个百分点,一起报销份额下降5个百分点。
居民医保的报销份额是多少?
邓先生的父亲85岁,错过了2013年的会集参保缴费期(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他想问询怎么补缴?报销份额是多少?
他最迟可在2013年9月30日前,带着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同一户中其他人员已参与医保的证明材料,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组织或其指定的组织(镇街社保所)处理参保缴费。其间,2013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参保缴费的,能够按规则享用财政补贴;2013年6月30日之后参保缴费的,不享用财政补贴。
至于报销份额,2013年居民参保人员的一般门诊实施定额报销运用和办理。全年定额报销金额为60元/人,当年未运用的(或余额)在其接连参保缴费的情况下可跨年度结转运用。参保人员住院发作的方针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规范报销:一档:一级医疗组织80%,二级60%,三级40%。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进步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进步5个百分点。此外,参保人员还可按规则享用门诊特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