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追索权有什么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13:39
【追索权行使的要件】行使追索权程序
(1)保全追索权。
(2)告诉回绝事由
告诉回绝事由,是持票人的职责,其意图是使收据的悉数债款人知悉被回绝的现实,以便作好预备,或许预备到时主动归还,或许及早准备资金。
告诉回绝事由的期限。根据我国《收据法》规则,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回绝承兑或许被回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回绝事由书面告诉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诉其再前手。持票人也能够一起向各汇票债款人宣布书面告诉。未依照上述规则期限告诉的,持票人仍能够行使追索权。因延期告诉给其前手或许出票人形成丢失的,由没有依照规则期限告诉的汇票当事人承当对该丢失的补偿职责,可是所补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在规则期限内将告诉依照法定地址或许约好的地址邮递的,视为现已宣布告诉。依规则所作的书面告诉,应当证明汇票的首要记载事项,并阐明该汇票已被退票。
(3)债款人主动归还
被追偿人收到回绝事由告诉后,如主动归还票款,出票人应予受领,持票人的追索权至此完成,并应将汇票即收款单据较给主动归还人。追索权搬运于主动归还人。
(4)确认追索目标与追索次序
追索目标是负有归还职责的人,包含: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前述追索目标对持票人承当连带职责。可是"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这以后手无追索权。" 持票人能够不依照汇票债款人的先后,对其间任何一人、数人或许整体行使追索权。这种追索叫做挑选追索或跳动追索。持票人对汇票债款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现已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款人仍可行使追索权。
(5)恳求归还
追索目标确认后,持票人即可向其出示汇票、回绝证书或其他回绝证明文件,恳求其归还追索金额。该恳求以非诉讼方法或诉讼方法处理。恳求归还的金额,即追索金额包含下列三项:
1)被回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利率核算的利息;
3)获得有关回绝证明和宣布告诉书的费用。
(6) 受领和交会汇票
被追索人如清偿收据债款,追索人应受领并将汇票连同处理证书以及收款清单同时交给被追索人。至此,初度追索权的行使程序即告完毕。
(1)保全追索权。
(2)告诉回绝事由
告诉回绝事由,是持票人的职责,其意图是使收据的悉数债款人知悉被回绝的现实,以便作好预备,或许预备到时主动归还,或许及早准备资金。
告诉回绝事由的期限。根据我国《收据法》规则,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回绝承兑或许被回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回绝事由书面告诉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诉其再前手。持票人也能够一起向各汇票债款人宣布书面告诉。未依照上述规则期限告诉的,持票人仍能够行使追索权。因延期告诉给其前手或许出票人形成丢失的,由没有依照规则期限告诉的汇票当事人承当对该丢失的补偿职责,可是所补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在规则期限内将告诉依照法定地址或许约好的地址邮递的,视为现已宣布告诉。依规则所作的书面告诉,应当证明汇票的首要记载事项,并阐明该汇票已被退票。
(3)债款人主动归还
被追偿人收到回绝事由告诉后,如主动归还票款,出票人应予受领,持票人的追索权至此完成,并应将汇票即收款单据较给主动归还人。追索权搬运于主动归还人。
(4)确认追索目标与追索次序
追索目标是负有归还职责的人,包含: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前述追索目标对持票人承当连带职责。可是"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这以后手无追索权。" 持票人能够不依照汇票债款人的先后,对其间任何一人、数人或许整体行使追索权。这种追索叫做挑选追索或跳动追索。持票人对汇票债款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现已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款人仍可行使追索权。
(5)恳求归还
追索目标确认后,持票人即可向其出示汇票、回绝证书或其他回绝证明文件,恳求其归还追索金额。该恳求以非诉讼方法或诉讼方法处理。恳求归还的金额,即追索金额包含下列三项:
1)被回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利率核算的利息;
3)获得有关回绝证明和宣布告诉书的费用。
(6) 受领和交会汇票
被追索人如清偿收据债款,追索人应受领并将汇票连同处理证书以及收款清单同时交给被追索人。至此,初度追索权的行使程序即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