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2:11
张律师回答: 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建议建立方法建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整体建议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整体建议人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建议人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间,投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别人征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征集方法建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令、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则的,从其规则。 以建议建立方法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则其认购的股份;一次交纳的,应即交纳悉数出资;分期交纳的,应即交纳首期出资。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
建议人不依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应当依照建议人协议的约好承当违约责任
以征集建立方法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建议人向社会揭露征集股份,有必要布告招股说明书,并制造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七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居处,并签名、盖章。认股人依照所认购股数交纳股款。
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征集方法建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令、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则的,从其规则。 以建议建立方法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则其认购的股份;一次交纳的,应即交纳悉数出资;分期交纳的,应即交纳首期出资。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
建议人不依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应当依照建议人协议的约好承当违约责任
以征集建立方法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建议人向社会揭露征集股份,有必要布告招股说明书,并制造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七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居处,并签名、盖章。认股人依照所认购股数交纳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