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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利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05:31

土地运用权是能够进行转让的,不过这样的肯定是有利也有弊的,土地运用权在转让的时分是有必定的条件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转让是不同的。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股权收买土地运用权转让有何利害”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协助。
一、此种转让方法的长处
1、转让程序操作简略
以股权转让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权,其间心标志是股权的转让,只需转让两边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契合不同类型公司股权转让的约束,受让方即可实践参加土地的开发利用,即土地运用权实质上发作搬运。
关于以公司股权转让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权,它的一般程序是:合作开发土地的当事人就以转让公司股权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权达成协议;最终股权转让的当事人签定《股权转让签定书》,进行公司股权改动的一系列挂号、存案手续。
手续简略。收买项目公司,只需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并按规则处理股权改动和工商改动挂号即可经过操控公司的经营权来直接操控和处理整个项目。而土地运用权、项目或在建工程的转让触及土地运用权过户及建造手续更名等手续,比较复杂。
由以上比照能够看出经过公司股权转让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官僚简洁许多。
2、转让方法具有保密性特色。
公司股东的改动,除按照法令规则有必要公示的情况外,只需经过工商部门的改动挂号即发作效能,无须第三方的认可。而土地运用权的一般转让有必要经过请求、报批等手续;此外,假如所转让土地会发作债款,则需告诉相关债款人整理债款。关于项目转让来说也需实行请求、报批、转让等程序。尽管有的股权受让方为了稳妥起见,对所受让的股权进行布告,奉告相关债务人申报债务。这种布告在必定程序上会发表当事人之间的股权转让,但这种发布程序要比经政府部门同意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权小得多,因而以公司股权改动的方法转让土地所有权具有清楚明了的保密性。
3、股权转让能够享用的税收优惠方针
(1)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作搬运变化的不动产为纳税目标,向产权接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下发的《关于企业改革中有关契税方针的告诉》中规则:企业在公司制改造中,对不改动出资主体的出资份额改建成的公司制企业接受原企业土地、房子权属的,不征收契税。
(2)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公布的《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详细问题的告诉》,其间规则:关于以房地产进行出资、联营的,出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出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出资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因而在房地产出资中以公司股权转让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权,是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的。
(3)经营税。经营税是对有偿供给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财物和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经营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经营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中规则:转让土地运用权有必要交纳经营税,但假如以土地运用权入股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进行合作开发,享有赢利的分配和承当出资法令危险,就无须交纳经营税。
综上所述,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这些规则中能够看出,以公司股权转让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权享有免交部分税金的优惠,土地运用权、项目或在建工程的转让与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比较,前者受让方有必要多交相当于成交金额3%的契税和房地产买卖中心的买卖手续费0.5%,转让方也须承当转让的经营税的5%和土地增值税。税费节约。
4、项目开发速度加速。一旦股权转让手续取得有关部门的批阅经过,在项目公司的名义下,出资者即可当即投入资金进行手续开发建造,无须再从头立项处理建造手续。
二、此种转让方法的缺点
1、所转让土地原有权属、性质不宜确认
经过政府作为第三方介入土地运用权的转让,尽管会发作许多的手续,以及或许发作因政府干与使转让方案流产的或许,可是政府介入土地运用权最大的优点是能够使得转让土地的各项特征清楚化,其契合转让土地的全部特征,然后确保受让人的权益;而当事人之间以股权转让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权,土地运用权的实践受让方或许由于事前未查询清楚所受让方的土地是否具有瑕疵,而导致由于土地的瑕疵致使开发受阻、本钱加大或方案流产的或许。
2、经过股权转让土地运用权,土地运用权的性质不用做改动,对受让人存在危险。
土地运用权是指运用权人依法对国有土地享有的占有、运用和收益,并排挤别人干与的权力。土地运用权根据法令规则经挂号程序取得,发作对立第三人之效能,属物权性质的运用权,其内容包括占有、运用、收益处置的权能。以股权转让的方法转让土地运用权,不会改动转让土地的时机和共享收益的或许,假如一旦开发流产,受让人是不能够直接以“土地运用权”价值补偿自己的丢失的,而只能要求具有差错的合作方承当违约责任
3、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法令危险有多大,不易确认。
股权转让不仅仅是权力的转让,并且也是法令危险的承当,寻觅一个杰出的合作伙伴进行出资,当然是每一个开发企业的希望。可是房地产商场风云改换、鱼龙混杂,谁也不敢确保所合作开发的土地无任何瑕疵,而往往这些瑕疵具有的法令危险难以估计。关于衡量转让股权的法令危险,股权转让方至多会为股权受让方供给一份企业财物评价陈述,但该评价陈述的可信度详细有多大,值得商讨。首要评价陈述是在必定的时刻点上做出的,它代表的是企业曩昔的情况,而关于现在的企业情况却无法精确阐明;其次评价陈述是股权转让方托付评价组织做出的,该陈述肯定会更多地反映股权转让方的观念。由此可见,股权的受让方在股权转让时要慎重,不行盲目决断。
关于你提出的“股权收买土地运用权转让有何利害”问题,土地运用权以股权来进行转让的,土地运用权的性质不用做改动,对受让人存在危险,受让人的危险也是有的,不过这种也说不定,有很差的也有比较照较好的。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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