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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条破坏不报、谎报事故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11:51
根本简介
该条将不报、谎称事端罪规则为:“在安全事端发作后,负有陈述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许谎称事端状况,贻误事端抢救,情节严峻”的行为。依据《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的规则,犯“不报、谎称安全事端罪”,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010年1月7日,河北武安普阳钢铁公司煤气走漏事端查询组泄漏,事端发作后,该企业未按要求向有关部分陈述,武安市公安局已以不报、谎称事端罪立案侦查。武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议,对安全监管不力及在这起瞒报事端中负有失算责任的武安市安监局副局长武枝森、阳邑镇镇长王学书、副镇长李海生等三人先行予以革职,待事端原因查清后再做严肃处理。
违法构成
客体方面
本罪侵略的是安全事端监管准则。本罪首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端单位的担任人和对安全事端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在事端发作后招摇撞骗,成果延误事端抢救,形成人员伤亡和产业损失进一步扩展的行为而设置的。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体现为在安全事端发作后,负有陈述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许谎称事端状况,贻误事端抢救,情节严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则,出产经营单位首要担任人在本单位发作严峻出产安全事端时,不当即安排抢救或许在事端查询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许逃匿的,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置,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违法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则追查刑事责任。 出产经营单位首要担任人对出产安全事端隐秘不报、谎称或许延迟不报的,按照前款规则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则,有关当地人民政府、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部分,对出产安全事端隐秘不报、谎称或许延迟不报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置;构成违法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则追查刑事责任。
主体方面
违法主体为对安全事端“负陈述责任的人员”。“安全事端”不只限于出产经营单位发作的安全出产事端、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作的严峻伤亡事端,还包含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则的一切于安全事端有关的违法,但榜首百三十三条、榜首百三十八条在外,由于这两条现已把不陈述作为构成违法的条件之一。别的,2007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损害矿山出产安全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五条,刑法榜首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则的“负有陈述责任的人员”,是指矿山出产经营单位的担任人、实践操控人、担任出产经营办理的出资人以及其他负有陈述责任的人员。
片面方面
片面方面有成心构成。2007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损害矿山出产安全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六条,在矿山出产安全事端发作后,负有陈述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许谎称事端状况,贻误事端抢救,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榜首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则的“情节严峻”: (一) 导致事端结果扩展,添加逝世一人以上,或许添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许添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 施行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用展开事端抢救的:1.决议不报、谎称事端状况或许指派、勾结有关人员不报、谎称事端状况的;2. 在事端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许逃匿的;3. 假造、损坏事端现场,或许搬运、躲藏、消灭罹难人员尸身,或许搬运、躲藏受伤人员的;4.消灭、假造、躲藏与事端有关的图纸、记载、计算机数据等材料以及其他依据的;(三)其他严峻的情节。
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榜首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则,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机关在运用本条规则处分时,应当留意一下的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损害矿山出产安全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六条在矿山出产安全事端发作后,负有陈述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许谎称事端状况,贻误事端抢救,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榜首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则的“情节严峻”:
a、导致事端结果扩展,添加逝世一人以上,或许添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许添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b、施行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用展开事端抢救的:
.决议不报、谎称事端状况或许指派、勾结有关人员不报、谎称事端状况的;
.在事端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许逃匿的;
.假造、损坏事端现场,或许搬运、躲藏、消灭罹难人员尸身,或许搬运、躲藏受伤人员的;
.消灭、假造、躲藏与事端有关的图纸、记载、计算机数据等材料以及其他依据的;
c、其他严峻的情节。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刑法榜首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则的“情节特别严峻”:
.导致事端结果扩展,添加逝世三人以上,或许添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许添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选用暴力、钳制、指令等方法阻挠别人陈述事端状况导致事端结果扩展的;
.其他特别严峻的情节。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损害矿山出产安全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二条 损害矿山出产安全构成违法的人,在矿山出产安全事端发作后,活跃安排、参加事端抢救的,能够酌情从轻处分。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损害矿山出产安全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一条 国家作业人员违背规则出资入股矿山出产经营,构本钱解说触及的有关违法的,作为从重情节依法处分。
事端确定
本罪与无罪的差异
不报、谎称安全事端,贻误事端抢救的行为,假如没有到达情节严峻的程度,则归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寻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此罪与彼罪的差异
1、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边界
瞒报谎称安全事端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⑴主体不同。前者既能够是出产经营单位的担任人,也能够是安全出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机关作业人员。⑵客体不同。前者损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便是不特定或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是严峻公司产业的安全;后者损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办理活动。⑶客观体现不同。前者是安全事端发作今后,负有陈述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许谎称事端状况,贻误事端抢救情节严峻的行为;后者体现为严峻的不担任任,不实行或正确实行作业责任,致使公共产业、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严峻损失的行为。
2、本罪与严峻责任事端罪的边界
严峻责任事端指的是违背有关规则,因此发作严峻伤亡事端或形成其它严峻结果的行为。榜首、主体不同。前者既能够是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也能够是国家非机关作业人员;后者只能是国家非机关作业人员。第二、客体不同。前者侵略的客体包含出产作业安全和其它的公共范畴、公共场所的安全;后者侵略的是出产作业安全。第三、发作的条件不同。前者是安全事端现已发作;后者是在出产作业的进程傍边。第四、客观体现不同。前者是负有陈述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谎称事端状况;后者是在出产作业傍边违背有关安全办理规则或强令别人违章冒险作业。
立案规范
依据刑法第139条的规则,在安全事端发作后,负有陈述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许谎称事端状况,贻误事端抢救,情节严峻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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