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管理办事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05:19
一、国有股权办理批阅的内容
(一)建立股份公司:建立公司和发行股票;
(二)股权发作变化:
(1)配股:配股,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法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2)转让或股权划转:非建议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发作转让、划转;
(3)上市公司国有股回购、变现筹资、期权激励机制试点等;
(4)国有股担保:因司法冻住、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化及或有变化。
二、国有股权办理的功能区分
(一)报财政部批阅的事项
1、中心单位的国有股权办理事项;
2、上市公司发行外资股(B股、H股)、国有股变现筹资以及国家股、建议人国有法人股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住、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化及或有变化;
(二)由省财政厅批阅的事项
1、当地单位的国有股权办理事宜;
2、当地单位建立公司和发行A股;
3、当地股东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法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4、当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建议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住、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化及或有变化;
(三)股权办理事项触及当地和中心一起持股的,按榜首大股东归属确认办理权限。
三、国有股权办理报批程序
1、请求单位提出请求并向省财政厅报送相关材料;
2、属省财政厅权限的由省财政厅批阅,属财政部权限的由省财政厅初审后转报;
3、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先由同级政府报请省政府赞同,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批文报请财政部批阅。
四、国有股权办理报批所需材料
(一)建立公司
1、各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国有股权办理问题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赞同组成股份公司的有用赞同文件;
3、建立公司时的可行性研究陈述;
4、属的要有财物重组协议和重组方案;
5、经其上一级单位赞同的国有股权办理方案;
6、各国有股建议人国有财物产权登证;
7、各国有股建议人;
8、主建议人前三年财政报表;
9、建议人协议;
10、财物评价陈述合规性审阅批文;
11、关于财物重组和国有股权办理的法律意见书;
12、
(二)配股
1、各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配股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国有股东供给的上市公司基本状况介绍;
3、董事会提出的配股预案及董事会抉择;
4、公司前次征集资金运用状况陈述;
5、公司本次征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陈述及政府对有关出资立项的赞同文件;
6、以什物财物认购股份的,需供给该财物的概略、财物评价陈述书及合规性审阅文件。
(三)股权转让或划转
1、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股权转让或划转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关于股权转让或划转的有用赞同文件;
3、国有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陈述;
4、转让收入的收取及运用办理的陈述;
5、转让方和受让方草签的股权转让协议;
6、公司上年度及近期财政审计陈述;
7、公司前10名股东称号、持股状况;
8、公司以前年度国有股权发作变化状况;
9、受让方或划入方基本状况、营业执照及近2年财政审计陈述;
10、受让方与公司、转让方的债权债务状况;
11、受让方在报财政部批阅受让国有股权前9个月内与转让方及公司发作的股权转让、财物置换、出资等重大事项的阐明和材料;
12、受让方对公司的考察陈述及未来12个月内对公司进行重组的方案(适用于控股权发作改变的转让景象);
13、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四)国有股回购
1、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国有股回购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国有股回购问题的协议草案和方案;
3、上市公司近期经审计的财政陈述;
4、国有股股东减持收入运用方案;
5、上市公司对债权人妥善组织的和谐方案;
6、公司章程。
(五)国有股担保
1、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国有股质押担保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国有股担保的可行性陈述;
3、担保的有关协议或协议草案;
4、股权挂号机关出具的国有股权挂号证明;
5、公司近期财政陈述(年报或中报);
6、借款运用项目状况及还款方案;
7、关于股权担保的法律意见书。
(一)建立股份公司:建立公司和发行股票;
(二)股权发作变化:
(1)配股:配股,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法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2)转让或股权划转:非建议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发作转让、划转;
(3)上市公司国有股回购、变现筹资、期权激励机制试点等;
(4)国有股担保:因司法冻住、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化及或有变化。
二、国有股权办理的功能区分
(一)报财政部批阅的事项
1、中心单位的国有股权办理事项;
2、上市公司发行外资股(B股、H股)、国有股变现筹资以及国家股、建议人国有法人股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住、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化及或有变化;
(二)由省财政厅批阅的事项
1、当地单位的国有股权办理事宜;
2、当地单位建立公司和发行A股;
3、当地股东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法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4、当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建议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住、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化及或有变化;
(三)股权办理事项触及当地和中心一起持股的,按榜首大股东归属确认办理权限。
三、国有股权办理报批程序
1、请求单位提出请求并向省财政厅报送相关材料;
2、属省财政厅权限的由省财政厅批阅,属财政部权限的由省财政厅初审后转报;
3、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先由同级政府报请省政府赞同,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批文报请财政部批阅。
四、国有股权办理报批所需材料
(一)建立公司
1、各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国有股权办理问题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赞同组成股份公司的有用赞同文件;
3、建立公司时的可行性研究陈述;
4、属的要有财物重组协议和重组方案;
5、经其上一级单位赞同的国有股权办理方案;
6、各国有股建议人国有财物产权登证;
7、各国有股建议人;
8、主建议人前三年财政报表;
9、建议人协议;
10、财物评价陈述合规性审阅批文;
11、关于财物重组和国有股权办理的法律意见书;
12、
(二)配股
1、各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配股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国有股东供给的上市公司基本状况介绍;
3、董事会提出的配股预案及董事会抉择;
4、公司前次征集资金运用状况陈述;
5、公司本次征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陈述及政府对有关出资立项的赞同文件;
6、以什物财物认购股份的,需供给该财物的概略、财物评价陈述书及合规性审阅文件。
(三)股权转让或划转
1、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股权转让或划转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关于股权转让或划转的有用赞同文件;
3、国有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陈述;
4、转让收入的收取及运用办理的陈述;
5、转让方和受让方草签的股权转让协议;
6、公司上年度及近期财政审计陈述;
7、公司前10名股东称号、持股状况;
8、公司以前年度国有股权发作变化状况;
9、受让方或划入方基本状况、营业执照及近2年财政审计陈述;
10、受让方与公司、转让方的债权债务状况;
11、受让方在报财政部批阅受让国有股权前9个月内与转让方及公司发作的股权转让、财物置换、出资等重大事项的阐明和材料;
12、受让方对公司的考察陈述及未来12个月内对公司进行重组的方案(适用于控股权发作改变的转让景象);
13、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四)国有股回购
1、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国有股回购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国有股回购问题的协议草案和方案;
3、上市公司近期经审计的财政陈述;
4、国有股股东减持收入运用方案;
5、上市公司对债权人妥善组织的和谐方案;
6、公司章程。
(五)国有股担保
1、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及其上级单位关于国有股质押担保的请示(市州单位由市财政局初审转报);
2、国有股担保的可行性陈述;
3、担保的有关协议或协议草案;
4、股权挂号机关出具的国有股权挂号证明;
5、公司近期财政陈述(年报或中报);
6、借款运用项目状况及还款方案;
7、关于股权担保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