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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四种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01:20
家庭暴力的存在由来已久。由于家庭暴力发作在家庭内部,远离大众的视界,加之社会长时间将其视为家务胶葛,使得家庭暴力问题得不到应有的注重和处理。直到20世纪70年代,人们才开端从理论和实践上注重家庭暴力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亦随之归入大众视界,成为了一个引起广泛注重的社会问题。
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是个杂乱的体系工程,它需求采纳的办法也是多方面的。笔者以为,现在咱们国家在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方面应采纳以下四种办法:
采纳立法办法,构成有用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的法令体系。我国有关家庭暴力问题的法令规则始于地方性立法。2000年3月,湖南省出台的全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的抉择》,敞开了家庭暴力问题进入法令范畴的大门。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初次以国家法令的方式清晰规则了家庭暴力问题,从此家庭暴力这一概念正式成为了一个法令概念。2005年8月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证法,则以国家基本法的方式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则,并对婚姻法的规则有所突破。法令的上述规则,虽然在标明国家对家庭暴力的否定、斥责情绪和为制裁家庭暴力行为供给了必定的法令依据方面发挥了必定的效果,但现在我国法令法规有关家庭暴力问题的规则仍存在许多缺少,例如:没有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法令中有关家庭暴力的法令职责不行清晰详细,各法令之间缺少必要的联接等。因而,现在一个火急的使命便是要拟定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并以此为主体,构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反家庭暴力法为主体,包含婚姻法、妇女权益保证法、老年人权益保证法、未成年人维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令和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我国参与的有关世界、人权条约在内的法令体系。在拟定反家庭暴力法时,应当清晰反家庭暴力法的辅导思想、立法意图和基本原则,家庭暴力的概念,政府特别是政府各功能部分干涉家庭暴力的详细职责,司法机关干涉家庭暴力的职责和办法,社区安排在干涉家庭暴力方面的职责等等。当然在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出台曾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现有法令规则,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发明性地拟定一些地方性法规也是十分必要的。在这方面,河北省于2004年拟定的《河北省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法令》就具有典型含义。
采纳行政办法,强化政府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的职责。各级政府在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方面负有不行推脱的、极其重要的职责,因而,反家庭暴力法应清晰规则各级政府的各部分有职责结合本身的详细功能,采纳各种必要办法,以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行政干涉:一是采纳安排办法,清晰职责(职责)主体。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应当采纳各种办法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在政府采纳的各种办法中,采纳安排办法无疑是重要的,由于徒法不能自行,为了将有关防治家庭暴力的法令规则落到实处,树立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组织是必要的。二是详细规则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子的职责和办法,特别是要清晰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子的详细方法、过程、程序办法。三是司法行政部分应与底层群众性自治安排密切合作,做好家庭对立的调停作业,有用操控家庭暴力;处理受害家庭成员的法令援助问题;对要将施暴者告上法庭的受害人,当其遇有经济上困难的时分,应由一些政府指定的法令组织,为其署理诉讼,并减免费用,使受害者得到实在的协助。与此一起,司法行政部分还应与文明部分密切合作,采纳多种多样的方式,在法制宣扬教育活动中,活跃宣扬家庭暴力行为的严峻性和社会危害性,发明杰出的社会环境,促进男女相等在家庭生活中的完成。四是教育行政部分应清晰要求在有关的课程中添加社会性别认识方面的内容,培育青少年树立健康、相等的性别观念。五是有关部分应将避免家庭暴力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别是要拨付必要资金予以支撑;并把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加强受害家庭成员的福利保证列为其间的重要内容。六是医疗卫生行政部分应要求各医疗单位树立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运行机制,活跃与司法机关合作,及时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出具自己把握的契合处理案子要求的依据资料,并供给体系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相关辅导。七是计算部分应将家庭暴力的有关状况归入计算规模,树立家庭暴力计算数据体系,为了解、剖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研讨对策供给数据支撑。
采纳司法办法,清晰司法机关干涉家庭暴力的详细职责。司法干涉是国家司法机关运用国家司法权施行的,其干涉办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台,具有强制性,是各种干涉家庭暴力的办法体系中最有用和最终的手法。为了增强司法干涉的力度,司法机关有必要树立专门的组织处理家庭暴力案子。如山西省大同市法院树立了专门审理损害妇女儿童权力的维权法庭;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也成立了“维护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案组”。实践证明,在司法体系树立专门的反家暴组织,能够大大进步现有反家庭暴力办法的有用性。一起改进司法从业人员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增强司法人员的人权认识、相等认识、性别认识,以此强化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司法干涉。
采纳教育办法,进步全社会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的职责感。在当今的社会上,还有一些人对家庭暴力存在模糊认识和宽恕情绪,这不只会在必定程度上怂恿家庭暴力,并且也会成为制裁家庭暴力的妨碍。因而,有必要要加强对大众的宣扬和教育,使大众充分认识家庭暴力的实质。全社会都应旗帜鲜明地斥责家庭暴力,对立任何为家庭暴力进行辩解的言行,并承当起维护遭到家庭暴力要挟和损伤者的职责。大众对家庭暴力的敏感度和与家庭暴力作斗争自觉性的进步,就会为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发明一种杰出的社会气氛。
总归,家庭暴力作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它的处理需求各种办法的归纳运用,需求全社会一起承当职责。因而,全社会都应对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问题给予高度的注重和注重,并采纳有针对性的办法,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发明的条件,充分利用法令、行政、教育等资源,坚决同任何方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一起为消除家庭暴力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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