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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怎样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18:19
网友发问:
我儿子本年8岁,读小学一年级。本年3月22日下午放学后,被李某驾驭的农用车撞伤,大腿破坏性骨折。其时送在当地医院后现在转院到昆明医治,要几万的医药费,可现在李某却以他现已付出了25000元医疗费余下的该咱们付出为由回绝付出。而咱们家平穷没办法付出孩子昂扬的医疗费。所以我预备向法院申述,请问应该以儿子为原告咱们家长为署理人呢,仍是直接以我和他母亲做原告能够告保险公司吗能够请求先予执行吗
律师回答:
儿子是原告,你们爸爸妈妈是法定署理人。被告是驾驭员车主保险公司。能够请求先予执行的。也能够请求产业保全。
相关法令知识:
法定署理人,“意定署理人”的对称,按照法令规则而直接获得署理权的人。法定署理人的署理权与当事人的毅力无关。它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和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则:“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署理人。”故法定署理联系是由法令根据署理人与被署理人之间存在的血缘联系、婚姻联系、组织联系、信赖联系等而规则的。此外,我国的劳作法规规则,工会能够署理其会员签定团体劳务合同,参与有关劳作争议诉讼,即工会能够成为其会员的法定署理人。当被署理人获得或康复民事行为才能,或署理人与被署理人之间的亲属联系,监护联系等现已不存在时,法定署理人的署理权即告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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