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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部分罪名量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03:38
浙江省常见罪名量刑事违法规范及法令根据
第115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破、投毒及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一)重大丢失50000元;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省二院一厅《关于处理失火违法和消防职责事端违法案子有关问题的告诉》浙公发(2001)9号;
第115条第二款:失火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
(一)逝世1人以上的;
(二)重伤3人以上的;
(三)日子材料根本丢失的受灾户30以上的;
(四)直接产业丢失30万元以上的;
(五)焚毁森林100亩以上或特种用途林10亩以上的;
(六)焚毁国家一级维护宝贵树木成百年以上古树名木3课以上的,或焚毁国家二级维护宝贵树木10棵以上的;
(七)火灾事端形成的单项损害结果虽未到达上列单项规范,但一起具有两项以上景象,且数量或数额挨近单项规范的。
情节严峻(其它严峻情节):
(一) 逝世3人以上的;
(二)重伤10人以上的;
(三)日子材料根本丢失的受灾户50以上的;
(四)直接产业丢失60万元以上的;
(五)焚毁森林200亩以上或特种用途林20亩以上的;
(六)焚毁国家一级维护宝贵树木成百年以上古树名木6棵以上的,或焚毁国家二级维护宝贵树木20棵以上的;
(七)火灾事端形成的单项损害结果虽未到达上列单项规范,但一起具有两项以上景象,且数量或数额挨近单项规范的。
根据: 省二院一厅《关于处理失火违法和消防职责事端违法案子有关问题的告诉》浙公发(2001)9号
第124条:损坏共用电信设备罪
构罪情节:选用切断通讯线路、损毁通讯设备或许删去、修正、添加电信网核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添加电信网核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许传输的数据和运用程序等手法,成心损坏正在运用的共用电信设备,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一)形成火灾、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端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讯中止或许严峻妨碍,并因而贻误救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逝世一人、重伤三人以上或许形成产业丢失三十万元以上;
(二)形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讯中止一小时以上,或许一万以上用户通讯中止不满一小时的;
(三)在一个本地网规模内,网间通讯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悉数中止或网间某一事务悉数中止不满二小时或许直接影响规模不满五万(用户X小时)的;
(四)形成网间通讯严峻妨碍,一日内累计二小时以上不满十二小时的;
(五)其他损害公共安全的景象。
严峻结果:施行构罪情节规则的行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一)形成火灾、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端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讯中止或许严峻妨碍,并因而贻误求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逝世二人以上、重伤六人以上或许形成产业丢失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形成一成以上用户通讯中止一小时以上的;
(三)在一个本地网规模内,网间通讯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悉数中止或网间某一事务悉数中止二小时以上或许直接影响规模五万(用户X小时)以上的;
(四)形成网间通讯严峻妨碍,一日内累计十二小时以上的;
(五)形成其他严峻结果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坏共用电信设备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4]21号
第125条第一款: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邮递、贮存枪支、弹药、爆破物罪
科罪情节:
1、军用子弹10发、非军用子弹100发、气枪铅弹500发;
2、军用枪支或火药动力非军用枪支1支、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
3、手榴弹1枚或爆破设备;
4、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烟火药3千克,雷管30枚或许导火线、导爆索30米;
5、具有出产、出售、运用爆破物品资历的单位不按规则种类制作或超越限额生意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千克,烟火药30千克,雷管300枚或许导火线、导爆索300米;
6、屡次;
7、未达上述数量但具有形成严峻结果等其他恶劣情节;
情节严峻:
1、军用子弹50发、非军用子弹500发、气枪铅弹2500发;
2、军用枪支或火药动力非军用枪支5支、其他非军用枪支10支;
3、手榴弹3枚;
4、爆破设备损害严峻;
5、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千克,烟火药15千克,雷管150枚或许导火线、导爆索150米;
6、具有出产、出售、运用爆破物品资历的单位不按规则种类制作或超越限额生意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0千克,烟火药150千克,雷管1500枚或许导火线、导爆索1500米;
7、到达科罪数量并具有形成严峻结果等其他恶劣情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枪支、弹药、爆破物等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5号;注: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枪支计不成套以三十件为一套枪支散件计;
第125条第二款 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贮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损害公共案子:
构罪情节:1、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贮存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或许饵料2千克以上的;2、在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贮存过程中致人重伤、逝世或许形成公私产业丢失10万元以上的。
情节严峻:
1、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贮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饵料20千克以上的;
2、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贮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逝世,或许形成公私产业丢失20万元以上的;
3、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贮存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许饵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贮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3〕14号
第126条:违规制作、出售枪支罪
科罪情节:1、 制作5支;2、出售2支;3、未达上述数量但具有形成严峻结果等其他恶劣情节;
情节严峻:1、制作20支;2、出售10支;3、到达科罪数量并具有形成严峻结果等其他恶劣情节;情节特别严峻:1、制作50支;2、出售30支;3、到达严峻数量并具有形成严峻结果等其他恶劣情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枪支、弹药、爆破物等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5号;第127条:偷盗、争夺枪支、弹药、爆破物罪
科罪情节:1、军用子弹10发、非军用子弹100发、气枪铅弹500发;2、火药动力非军用枪支1支、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3、爆破设备;4、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或许导火线、导爆索30米;5、未达上述数量但具有形成严峻结果等其他恶劣情节;
情节严峻:1、军用子弹50发、非军用子弹500发、气枪铅弹2500发;2、火药动力非军用枪支5支、其他非军用枪支10支;3、军用枪支、手榴弹;4、爆破设备损害严峻;5、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000克,烟火药15000克,雷管150枚或许导火线、导爆索150米;6、到达科罪数量并具有形成严峻结果等其他恶劣情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枪支、弹药、爆破物等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5号;
第128条:不合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科罪情节:1、军用子弹20发、非军用子弹200发、气枪铅弹1000发;2、军用枪支或火药动力非军用枪支1支、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3、手榴弹1枚;4、形成人员伤亡、产业丢失的;
情节严峻:1、军用子弹100发、非军用子弹1000发、气枪铅弹5000发;2、军用枪支或火药动力非军用枪支2支、其他非军用枪支5支;3、手榴弹3枚;4、到达科罪数量并具有形成严峻结果等其他恶劣情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枪支、弹药、爆破物等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5号;注: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枪支计不成套以三十件为一套枪支散件计;不合法持有:不符合装备、装备枪支、弹药的人员,私行持有的行为;私藏:依法装备、装备枪支、弹药的人员,私自躲藏所装备、装备的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第130条:不合法带着枪支、弹药、控制刀具、风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情节严峻1、枪支、手榴弹或许爆破设备;2、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000克,烟火药1000克,雷管20枚或许导火线、导爆索20米;3、带着的弹药、爆破物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破或焚烧,没有形成严峻结果的;4、具有其他严峻情节;5、未到达第2项规范,但拒不交出的;6、到达第2项最低规范,能够自动、悉数交出的,可不以违法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枪支、弹药、爆破物等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5号;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2、逝世三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3、形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以上的。;4、重伤1人以上并有下列情节:a、酒后、吸毒后驾驭b、无驾驭资历驾驭c、明知安全设备不全或失灵而驾驭d、明知无牌或已报废车驾驭e、严峻超载f、为躲避法令职责逃离事端现场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逝世二人以上或许重伤五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2、逝世六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3、形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33号;
第139条 消防职责事端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逝世1人以上的;2、重伤3人以上的;3、日子材料根本丢失的受灾户30以上的;4、直接产业丢失30万元以上的;5、火灾事端形成的单项损害结果虽未到达上列单项规范,但一起具有两项以上景象,且数量或数额挨近单项规范的。
情节严峻(其它严峻情节):1、逝世3人以上的;2、重伤10人以上的;3、日子材料根本丢失的受灾户50以上的;4、直接产业丢失60万元以上的;5、火灾事端形成的单项损害结果虽未到达上列单项规范,但一起具有两项以上景象,且数量或数额挨近单项规范的。
根据:省二院一厅《关于处理失火违法和消防职责事端违法案子有关问题的告诉》浙公发[2001]9号;
第140条 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
科罪数额:出售金额5万元
数额较大:出售金额20万元
数额巨大:出售金额50万元
特别巨大:出售金额200万元
伪劣产品没有出售,货值金额达上述出售金额3倍以上,以未遂犯科罪处分。
伪劣烟草制品的出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与未出售的货值算计在15万元以上的定未遂。
没有出售,无法核算货值,出产伪劣用烟丝1000公斤以上或烟叶1500公斤以上定未遂。
根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产、出售伪劣商品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处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子适用法令问题座谈会纪要》高检会(2003)4号
第141条:出产出售假药罪
足以严峻损害 (1)含有超支有毒有害物质;(2)不含标明的有用成分,或许贻误诊治的;(3)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则规模,或许贻误诊治的;(4)缺少急救有必要的有用成分;
形成严峻损害 假药运用后,形成轻伤、重伤或许其他严峻结果。
形成特别严峻损害(1)致人严峻残疾;(2)3人以上重伤;(3)10人以上轻伤;(4)其他特别严峻结果。
根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产、出售伪劣商品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出售金额指出产者、出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悉数违法收入;货值金额以产品标价核算;无标价的,按同类合格产品商场中心价核算;难以确认的,托付指定的评价组织确认。
第143条:出产、出售不符合卫生规范的食物罪
足以严峻损害:含有或许导致严峻食物中毒事端或其他严峻食源性疾患的超规范有害细菌或污染物。
形成严峻损害:形成轻伤、重伤或许其他严峻结果。结果特别严峻(1)致人严峻残疾;(2)3人以上重伤;(3)10人以上轻伤;(4)其他特别严峻结果。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产、出售伪劣商品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44条: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
形成严峻损害: 形成轻伤、重伤或许其他严峻结果。特别严峻损害:(1)致人严峻残疾;(2)3人以上重伤;(3)10人以上轻伤;(4)其他特别严峻结果。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产、出售伪劣商品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45条:出产、出售不符合规范的医用器件罪
形成严峻损害:致人轻伤或其他严峻结果;
结果特别严峻:(1)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好的疾病;(2)重伤1人;(3)轻伤3人;(4)其他严峻结果。
情节特别恶劣:(1)致人逝世、严峻残疾或感染爱滋病;(2)3人以上重伤;(3)10人以上轻伤;(4)其他特别严峻结果。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产、出售伪劣商品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46条:出产、出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产品罪
形成严峻结果:1、形成被害人重伤、逝世;2、三人以上轻伤;3、使公私产业遭受丢失5万元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
第147条:出产、出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2万元(杭州市中院规范);2、形成农业失收、减收、家畜逝世等结果,经济丢失5万元以上的。(省高院规范)
数额(量)巨大:经济丢失10万元以上的。
数额(量)特别巨大:经济丢失50万元(杭州市中院);省高院为30万元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
第148条:出产、出售不符合卫生规范的化妆品罪 。
情节严峻(其它严峻情节):1、形成被害人容貌毁损;2、皮肤严峻损害;3、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峻结果。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
第151条(1):私运兵器、弹药罪
情节较轻 1、军用子弹10发;2、非军用子弹100发;3、非军用枪支2支;4、未达上述数量但私运的兵器、弹药被用于施行其他违法等恶劣情节;
情节严峻 1、军用子弹50发;2、非军用子弹500发;3、非军用枪支5支;4、军用枪支1支;5、前款数量 其他恶劣情节;
情节特别严峻 1、军用子弹100发;2、非军用子弹1000发;3、非军用枪支10支;4、军用枪支2支;5、前款数量 其他恶劣情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运刑事案子详细一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30号;注: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枪支计不成套以三十件为一套枪支散件计;外币以案发时外汇牌价折算;
第151条第一款:私运假币罪 私运假造的钱银
情节较轻:1、面额2000元;2、币量200张;情节严峻:1、面额20000元;2、币量2000张;3、流入商场面额到达前款数量;
情节特别严峻:1、面额200000元;2、币量20000张;3、流入商场面额到达前款数量;4、前款情节 违法集团首要分子或运用特种车进行私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运刑事案子详细一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30号;
第151条第二款:私运文物罪
情节较轻:三级文物2件以下;
情节较重:1、2级文物3件以下;2、3级文物8件以下;3、3级文物2件以下但形成该文物严峻毁损或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
情节特别严峻:1、1级文物1件以上;2、2级文物3件以上;3、、3级文物9件以上;4、、数额到达情节较重;a.形成该文物严峻毁损或无法追回;b.违法集团首要分子;c.运用特种车进行私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运刑事案子详细一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30号;
第151条第二款:私运宝贵动物、宝贵动物制品罪
情节较轻1、附表(一)规则数量以下;2、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下;
情节严峻 1、附表(一)数量以上;2、制品价值10万元—20万元;3、私运国家一、二级维护动物、虽未达本款数量但形成该动物逝世或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
情节特别严峻1、到达附表(二)规则数量;2、制品价值20万元;3、到达附表(一)规范;a.形成该动物逝世或无法追回;b.违法集团首要分子;c.运用特种车私运。
根据:同上;附表(一)、(二)见《司法文件选》2000年第12期(或本站点法令法规栏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运刑事案子详细一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52条:私运淫秽物品罪
情节较轻1、录像带、影碟50盒(张);2、录音带、音碟50盒(张);3、扑克、书刊、画册100副(册);4、相片、画片500张;5、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
情节一般 1、录像带、影碟100以上;2、录音带、音碟200以上;3、扑克、书刊、画册200以上;4、相片、画片1000以上;
情节严峻 1、录像带、影碟500以上;2、录音带、音碟1000以上;3、扑克、书刊、画册1000以上;4、相片、画片5000以上;5、虽不到上述数额,但属违法集团首要分子或运用特种车私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运刑事案子详细一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30号;
第153条: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
一般情节: 个人:偷逃税5万元;单位:偷逃税25万元;
情节严峻 :个人:偷逃税15万元;单位:偷逃税75万元;
情节特别严峻 :个人:偷逃税50万元;单位:偷逃税250万元;
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运刑事案子详细一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30号;
第155条:私运固体废物罪
一般情节:1、制止进口10吨以下;2、约束进口偷逃税;个人:5万元;单位:25万元
情节严峻;1、制止进口10吨以上;2、约束进口偷逃税;个人:15万元;单位:75万元;
情节特别严峻 1、制止进口10吨以上;2、约束进口偷逃税;个人:50万元,单位:250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运刑事案子详细一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30号;
第158条:虚报注册资本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实缴注册资本缺乏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职责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实缴注册资本到达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职责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许其他债权人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4、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分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向公司挂号主管人员纳贿或许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
第159条:虚伪出资罪抽逃出资罪
数额巨大:虚伪出资抽逃出资30万元并占其出资额30%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
第160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2、假造政府公函、有用证明文件或许相关凭据、单据的;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4、运用不合法征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5、搬运或许隐秘所征集资金的;6、形成恶劣影响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
第162条:波折清算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形成债权人或许其别人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
第162条:藏匿、毁掉管帐材料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藏匿、毁掉的管帐材料触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为躲避依法查处而藏匿、毁掉或许拒不交出管帐材料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
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纳贿1.5万元;2、10000—15000元,并有其他严峻情节;
数额巨大:纳贿10万元;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个人纳贿1.5万元;2、单位纳贿3万元;
数额巨大:个人纳贿10万元;单位纳贿30万元;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165条:不合法经营同类经营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不合法获利8万元 ;
数额巨大:不合法获利40万元;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166条:为亲朋不合法投机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重大丢失:致使国家产业丢失6万元以上;
数额(量)巨大:特别重大丢失:致使国家产业丢失30万元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167条:签定、履行合同渎职上圈套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重大丢失,致使国家产业丢失10万元以上;
数额(量)巨大:特别重大丢失,致使国家产业丢失50万元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第168条:徇私舞弊形成破产亏本罪
严峻亏本:亏本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占注册资金数额30%以上或许亏本数额50万元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169条:徇私舞弊贱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重大丢失:致使国家产业丢失10万元以上 ;
特别重大丢失:致使国家产业丢失30万元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170条:假造钱银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钱银总面额2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或币量在200张(枚)以上不满3000张(枚)的;
数额(量)特别巨大:钱银总面额3万元以上或3000张(枚)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假造钱银等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2000法释2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刑法的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稿)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变造国家钱银按假造国家钱银治罪的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注:外币应以案发时外汇牌价折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子若干问题的解说》1999法释17号;
第171条第一款:出售、购买、运送假币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数额(量)巨大: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
数额(量)特别巨大: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
根据:同上;
第171条第二款:金融作业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交换钱银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总面额不满4000元或币量缺乏400张(枚)的;
数额(量)巨大:钱银总面额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或币量在400张(枚)以上不满5000张(枚)的;
数额(量)特别巨大:钱银总面额5万元以上或币量在5000张(枚)以上
根据:同上第172条:持有、运用假币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数额(量)巨大: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
数额(量)特别巨大:总面额在20元以上的
根据:同上
第173条:变造钱银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
数额(量)巨大:总面额在3万元以上的
根据:同上
第175条:高利转贷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
数额(量)巨大: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
第176条: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
科罪数额:个人:(1)吸收存款20万元;(2)吸收30户以上(3)存款户丢失10万元;(4)其他严峻结果;单位:(1)吸收存款100万元;(2)吸收150户;(3)存款户丢失50万元;(4)其他严峻结果;
数额(量)巨大:个人吸收100万元;单位吸收500万元;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二)浙法刑(2000)2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最高院2000金融违法作业会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最高院审理金融违法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的告诉浙高法(2001)86号;
第178条:假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假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数额较大 面值500元;
数额巨大 面值15000元;
特别巨大 面值100000元;
第184条:公司、企业人员纳贿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参照第163条规范;
数额(量)巨大:参照第163条规范 ;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186条第一款:违法向关系人发放借款罪
较大丢失:30万元以上丢失;
重大丢失:100万元以上丢失;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二)浙法刑(2000)2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最高院2000金融违法作业会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最高院审理金融违法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的告诉浙高法(2001)86号;
第186条第二款:违法发放借款罪
重大丢失:个人:70万元以上丢失;单位:140万
特别重大丢失:个人:400万元以上丢失;单位:800万;
根据:同上;
第187条:帐外客户资金不合法拆借发放借款罪
重大丢失:个人:70万元以上丢失,单位:140万;
特别重大丢失:个人:400万元以上丢失,单位:800万;
根据:同上;
第188条:不合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形成丢失20万元以上 ;
数额(量)巨大:形成丢失50万元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高法刑(2000)2号
第189条:违法收据承兑、付款、确保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形成丢失50万元以上;
数额(量)巨大:形成丢失150万元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高法刑(2000)2号
第192条:集资欺诈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个人4万元以上;单位10万元以上;
数额(量)巨大:个人2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
数额(量)特别巨大:个人100万元以上;单位250万元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法发(1996)32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193条:借款欺诈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个人借款欺诈1万元以上;
数额(量)巨大:个人借款欺诈5万元以上;
数额(量)特别巨大:个人借款欺诈20万元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法发(1996)32号。
第194条:收据欺诈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个人收据欺诈:5000元以上;单位10万元以上;
数额(量)巨大:个人收据欺诈5万元以上;单位欺诈30万元以上;
数额(量)特别巨大:个人收据欺诈10万元以上;单位欺诈100万元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法发(1996)32号
第194条:金融凭据欺诈罪 同上第195条:信用证欺诈罪
数额(量)巨大:个人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
数额(量)特别巨大:个人50万元以上;单位250万元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法发(1996)32号
第196条:信用卡欺诈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5千元以上;
数额(量)巨大:5万元以上;
数额(量)特别巨大:20万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法发(1996)32号
第263条:抢劫罪
数额(量) 巨大:1万元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264、265条:偷盗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2000元;偷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25份以上;
数额(量)巨大:20000元;偷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250份以上的;数额(量)特别巨大:80000元或发票2500份(杭州市中院定见)、偷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1000份以上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定见);
情节严峻或特别严峻情节:1、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共同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 2、偷盗金融组织;3、流窜作案损害严峻(较大3000,巨大30000,特巨大100000,并具有以下景象之一:a、流窜3次,b、流窜区域3个,c、以偷盗所得进行违法违法,d、损坏性手法,重大丢失※);4、累犯(数额较大5000元,数额巨大30000元#);5、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其他严峻结果的;6、偷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医疗款物等形成严峻结果;7、偷盗出产材料、严峻影响出产的;8、形成其他重大丢失的(30000元*);无期徒刑:(1)10万元以上并具有流窜20次以上情节;(2)15万元以上并具有上述所列特别严峻情节的;(3)或20万元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1998)4号、注:发票是指增值税发票或能够抵扣税款的发票、#杭州市中院《刑事审判季度例会纪要》1999年8月、※杭州市中院《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1999年6月、*杭州市中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运用法令的详细定见》 1997年1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修正偷盗罪数额确认规范问题的告诉(浙高法(2006)30号)
第266条:欺诈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4000元,发票50份;
数额(量)巨大:5万元,发票500份;
数额(量)特别巨大:20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法发(1996)32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的告诉浙高法发(1997)7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注:(1)以实践上圈套数额核算;(2)发票是指增值税发票或能够抵扣税款的发票;◆ 欺诈罪原则上以100万元为判处无期徒刑的量刑层次。
第267条:争夺罪
数额较大:1000元;
数额(量)特别巨大:1万元;
数额(量)特别巨大:8万元
根据:浙高法[1999]32号 。
第268条:聚众哄抢罪
参照第264条;其间林木 数量较大:5立方米以上;数量巨大:20立方米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坏森林资源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0)36号文;
第270条:侵占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万元 ;
数额(量)巨大:8万元;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271职务侵占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5万元;
数额(量)巨大:10万元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272条:挪用资金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3万元(进行不合法活动15000元);
数额(量)巨大:20万元;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1500元(省高院99年定见);
数额(量)巨大:10000元(省高院);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
第275条:成心损坏资产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2000元;损坏成长中林木30立方米或幼树1500株以上的,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数额(量)巨大:2万元;损坏林木60立方米或幼树3000株以上或到达前款规则数量并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的详细定见》浙法刑(1999)1号;浙高法[2002]9号 ;
第276条:损坏出产经营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给别人形成直接经济丢失2000元以上作为科罪的景象之一;损坏成长中林木20立方米或幼树1000株以上的,或到达该数量80%以上,并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数额(量)巨大:损坏林木30立方米或幼树1500株以上或到达前款规则数量并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情节严峻(其它严峻情节):损坏出产经营形成直接产业丢失丢失2万元以上,损坏重要机器设备形成严峻结果,或许违法动机卑鄙、手法恶劣形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关于履行刑法若干问题详细定见》(三)浙法刑(2000)3号、浙高法[2002]9号;
第280条:假造、变造、生意或许偷盗、争夺、消灭国家机关的公函、证件、印章罪; 假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情节严峻、三年以上十年以下:1、假造、变造、生意或许偷盗、争夺、消灭国家机关的印章三枚以上的;2、假造、变造、生意或许偷盗、争夺、消灭国家机关公函、证件十份以上的;3、假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十五份以上的;4、具有其他严峻情节。
根据:2003年6月27日刑事审判例会抉择。
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情节严峻:1、 在两年内施行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2、随意欧打别人形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3、追逐、阻拦、谩骂别人,致使别人无法正常日子、作业,或许形成别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峻结果的;4、强拿硬要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恣意毁损公私资产2000元以上或许恣意占用公私资产10000元以上的。
根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浙检会(研)字(2001)第13号。因施行刑法第293条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它更重罪过的,以重罪论处。不合法干预民间胶葛,欧打别人的,以随意欧打别人论;强行收取各种形式的维护费,或许不合法干预民间胶葛,以逼迫手法索赔、索债,从中牟利的,以强拿硬要论。
第312条:窝藏、搬运、收买、出售赃物罪
数额(量)较大或追查刑事职责起点:赃物价值4000元为科罪起点
根据:省高院、省高检、省厅关于修正争夺违法、窝藏、搬运、收买、出售赃物违法和确认敲诈勒索违法数额规范的告诉(浙高院[199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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