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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在公司法中受到的保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5:23
 小股东利益在公司法中遭到的维护是怎样的?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公司法中对小股东利益的维护 
一、答应股东查阅管帐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知情权是股东行使一系列权力的条件和手法。公司法第34条清晰规则,股东能够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为平衡股东与公司利益,行使查阅权的股东应保存公司的商业秘密。依据新公司法第98条规则,假使公司有合理依据以为股东查阅管帐账簿有不正当意图,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够回绝供给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因而,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意图承当举证责任。假使公司无端置疑,无故回绝供给查阅,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给查阅。
二、清晰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公司法第152条规则,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危害股东利益的,股东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假使控股股东与实践操控人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危害股东利益的,股东也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上市公司的股东遭受虚伪陈说、内情交易于操作商场之苦的,也有权对不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危害赔偿之诉。需求留意的是,假使公司经营者的失期行为直接危害了公司的利益,直接危害了股东利益,则股东只能为了保卫公司利益而提起直接诉讼,而不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起直接诉讼;假使公司经营者的失期行为一起危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则股东能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起直接诉讼。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在更具弹性和功率
公司法第71条规则,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实施股东会的抉择程序,只需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寻求赞同,然后绕开了股东会无法举行的难题,有利于防备股权转让中的卡壳现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新公司法第73条规则,公司有义务在转让股权后刊出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正公司规章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清晰对公司规章的该项修正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四、初次承认股东的退股权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新公司法第74条规则了股东退股的三种景象:
(1)公司接连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3)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上述三种状况有或许加大股东出资危险,直接不坚定股东的出资预期,因而,对立股东能够恳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假使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第143条授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兼并、分立抉择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买其股份。
五、股东有权就存在瑕疵的股东会抉择提起无效承认之诉与吊销之诉
公司法第22条将有瑕疵的股东会抉择一分为二:股东会抉择内容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会议招集程序、表决方法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或许抉择内容违背公司规章的,股东能够自抉择作出之日起60日内,恳求人民法院吊销。这一规则,既弥补了旧公司法第111条的缺点,又平衡了股东会抉择的合法性与功率性的联系,是避免操控股东乱用操控权的有用办法。有此准则规划,操控股东及其共同举动人在行使表决权妄图坑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之前不得不深思熟虑。
六、引入了股东的累积投票权
新公司法第105条规则:股东大会推举董事、监事,能够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则或许股东大会的抉择,实施累积投票制。股东累积投票权能够协助小股东"把钢用在刀刃上",然后促进小股东将其代言人选入董事会和监事会,扩展小股东的言语权,增强小股东表决权的含金量,弱化操控股东的言语霸权,平衡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利益联系。
七、规则小股东的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
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则,假使公司董事、监事、司理和操控股东不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而公司董事会或许监事会又回绝或许怠于对不法侵害人提起诉讼,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何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中接连180日以上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此外,新公司法第182条初次承认了呈现公司僵局时股东享有闭幕公司的诉权。公司经营管理发作严重困难,持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到重大损失,经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悉数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闭幕公司。当然,闭幕公司的救助手法应当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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