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如何加名字及如何收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08:39不知道什么时候开端,房子和婚姻成了现代都市人绕不开的论题。而房产证上的姓名直接关系到房产归属,因此有很多人问询关于房产证上怎么加姓名及怎么收费的问题?
网友:我婚前购买房产一套,现已获得两证,有告贷。近来成婚,想在产证上加老婆的姓名,不知怎么处理,期望奉告需求的资料,以及在哪个窗口处理?
一、婚前房产证加名资料及收费
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一切改变为夫妻两边共有的,只需供给夫妻两边身份证明、《成婚证》、《房子一切权证》、《房子挂号请求书》等请求资料,由夫妻两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子挂号部分进行面签后,即可处理相关房子权属改变手续,免征契税,普通住所仅收取房子一切权挂号费80元和印花税5元;非住所挂号费550元;经济适用房挂号费40元。
二、告贷房需先找银行
因为告贷房都被银行设定了债款典当,且这种典当权是全体典当、不行分化,所以如果是婚前获得的房产及由此承当的债款,新添加的产权人也得相应承当还账职责,也就是说,加了名,分一半房产,也分一半债款。虽然婚前房产加名的处理手续不杂乱,但如果是告贷买房且银行典当没有免除,加名两边就要先向银行请求,要求改变告贷合同上的姓名;银行赞同后,三方一起到房产典当窗口,要求改变债款人,偏重新处理房产的他项权证,然后才能对房产证上的姓名进行改变。
改变典当挂号可与产权改变挂号一起递件进办证窗口,由房产部分内部先处理典当改变,再处理产权改变,您只需跑一趟,就能把告贷房的姓名变过来。
典当改变需交85元:因为改变典当后要换发他项权证,请求人需为此交纳80元的挂号费和5元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