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11:46
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判决或调解书,具有法令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人民法院告诉其实行后仍不实行的,人民法院可采纳强制的实行办法。在强制实行中,假如被实行人拒不实行,乃至以暴力、要挟办法予以阻止,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则,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许剥夺政治权利。
裁定机关的判决文书,当事人有必要实行。如一方回绝实行,对方当事人应向被实行人住所地或许被实行的产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关于提出请求实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两边或许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两边是法人或其他安排的为六个月。请求实行的期限从法令文书规则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令文书规则分期实行的,以规则的每次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
裁定机关的判决文书,当事人有必要实行。如一方回绝实行,对方当事人应向被实行人住所地或许被实行的产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关于提出请求实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两边或许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两边是法人或其他安排的为六个月。请求实行的期限从法令文书规则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令文书规则分期实行的,以规则的每次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