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董事只要对公司造成损失是不是都要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2:45
董事只需对公司构成丢失是不是都要补偿?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董事只需对公司构成丢失是不是都要补偿
公司董事、监事、司理在实行职务时发生的对公司的危害补偿职责,源于未能实行应尽的职责,然后导致公司遭到危害。可是并不是实行职务时任何情况下构成的丢失都要补偿,要害取决于以下三点:
一、在实行公司职务时发生的职责不是危害补偿职责,则归于其他民事职责;
二、在违背法令法规或公司章程发生的职责,归于行为人构成的,与运营中的危险发生的职责要区分隔,正常的运营危险一般不作为个人职责加以追查;
三、对公司构成的危害才会发生危害补偿职责。
详细参阅公司法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乱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许其他股东构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使用其相关联系危害公司利益。违背前款规则,给公司构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