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贷款五级分类的局限性包括了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10:32

告贷五级分类准则是指1998年5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拟定《告贷分类辅导准则》,要求商业银行根据告贷人的实践还款才干进行告贷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危险程度将告贷划分为五类:正常、重视、次级、可疑、丢失,后三种为不良告贷。那么告贷五级分类的局限性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告贷五级分类的局限性包含了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过度依靠片面判别
在依靠片面判别的告贷分类系统中,同类告贷的分类成果基本上正确,可是不同类告贷之间的界限比较含糊,分类成果难以坚持一致性。
二、重在告贷过后查看
不能供给财物质量恶化的前期预警。如对告贷人的合同执行状况、项目的发展状况和运营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提示告贷人及时预备资金准时还本付息,对逾期告贷本息进行催收作业等。尽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做到对告贷进行动态监测,可是对财物质量恶化前期预警发挥不了效果,只能在告贷不能还本付息时才干发现其恶化。商业银行也难以使用五级分类决议是否发放告贷、告贷限额有多大、告贷的利率水平及对抵质押、担保的要求等。
三、分类成果是粗线条分类
五级分类对正常类告贷划分过粗,仅划分为二级,不能区别其危险。告贷余额在这两级上过于会集,然而其危险巨细并不相同。完善的银行内部危险告贷评级系统应该对五级分类进一步细化,将正常告贷分类5-7类,并从危险办理的视点采纳不同办理方法。
四、使用告贷五级分类计提告贷预备难以掩盖银行的信用危险
依照我国监管部分的规则,五级分类在很大程度上包含的仅是告贷余额,并且不是商业银行整个的危险露出或敞口(loan exposure)。所谓信贷危险露出或敞口不只包含告贷人已提取的告贷,还应包含部分未提取的告贷,即许诺未贷部分。并且,关于怎么计量表外或有负债项目的信用危险缺少清晰的规则。
五、五级分类不能区别告贷人危险和债项危险
五级分类归纳考虑告贷人和告贷的危险要素,在很大程度上既不是客户评级,也不是告贷评级。这也从另一旁边面反应出告贷五级分类首要的用处是仅协助监管当局了解商业银行的告贷质量。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告贷五级分类的局限性包含了哪些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